岳飛的悲劇就是在這個背景下產生的。他是個武人,他真的想要雪恥和反攻,而且他夠聰明,知道雪恥和反攻需要怎樣的權力。因而在皇帝和朝廷文人的眼中,他是個跋扈且難以節制的部將,正符合祖宗家法中特別要防範的那種武人。他不受節制的方式不是割據地方,而是不顧現實地持續將有限的資源投入北伐上。
岳飛抗金十餘年,他的故事中最令後世憤慨的,就是宰相秦檜給予他的罪名。韓世忠問秦檜,岳飛是因為什麼罪名被下獄?秦檜的回答是:「其事體莫須有。」(《宋史.岳飛傳》)那其實是當時的口語,意思是:「這不需要我明說吧,你應該心知肚明。」這和後世解釋為秦檜囂張跋扈,表示皇帝要殺他或我要殺他都不需要理由,是有相當差距的。
擁兵自重、自行宣布北伐,早早就得罪了皇帝
這樣的解釋,使得很多人以為岳飛被殺是沒有罪名的。事實上有,而且更早之前他就先得罪了皇帝。岳飛曾經公然宣布要帶十萬大軍北伐,皇帝為此拒絕將原本答應撥他指揮的淮西軍交給他,岳飛便憤而上了廬山以示抗議。皇帝不得不好言慰勸,岳飛才回朝請罪。
最關鍵的衝突出在高宗皇帝從來不想北伐,這既牽涉到對於現實勢力的評估,也牽涉到和徽宗、欽宗尷尬的關係。但正因為徽宗、欽宗在金人手中,高宗皇帝絕對說不出口他反對北伐。岳飛聚集了大軍,自己宣布要北伐,觸動了宋朝最敏感的歷史神經,這豈不就是將自己看作「節度使」,全權節度軍事事務嗎?
宋朝的制度絕對不能容許再出現一個節度使;高宗的立場也絕對不能容許一個任意發動北伐、致使產生不可控制的政治軍事變數的武將。
皇帝尚無兒子,岳飛卻無禮要求「早立太子」
岳飛的另一條嚴重罪名是他曾經面見皇帝,要求皇帝「早立太子」。在此之前,不是沒有大臣給過皇帝類似的建議,然而不同的是,那些人都是自命「與皇帝共治天下」的文人,而武人就算如狄青當到樞密使,都從來不曾取得可以干預皇宮事務的權利。
更麻煩的是,岳飛是在高宗沒有再生出兒子的情況下做出這樣的建議。當時的高宗已經為了不育而感受到極大的壓力,岳飛還要他「早立太子」,豈不意味著要他選一個不是他的骨肉子嗣來預先繼承皇位?這是什麼樣的居心!
岳飛的悲劇來自他從來沒有得到皇帝和文臣的信任,他們不曾認可他的軍事目標。要達成那樣的軍事目標,他必須控有地方上的壟斷性權力,的的確確就像唐朝的節度使所具備的。但在宋朝,不可能再允許出現這種節度使,岳飛的做法只會讓皇帝和文臣更加不信任他。
紹興十二年岳飛被殺後,南宋抗金的努力也大致結束了。金朝因為發展得太快,也需要時間來處理北方政務,於是形成了明確的南北分立局面。南宋這段歷史的重點,因而不在外患,而在對於南方進一步的開發。定都臨安後,南宋經濟、社會的布局與結構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尤其是城市的地位與作用,帶動南方的轉化,出現了從元朝聯繫到明朝的城市網絡中特殊的南方經濟,也就是在中國唯物史觀中所稱的「中國資本主義萌芽期」。
編輯者: kurich (2023-05-30 09: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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