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花的信誓
1797年3月,拿破崙在盧森堡第一國立小學演講時,瀟灑地把一束價值3美元的玫瑰花送給該校的校長,並且說了這樣一番話:“為了答謝貴校對我、尤其是對我夫人約瑟夫的盛情款待,我不僅今天呈獻上一束玫瑰花,並且在未來的日子裡,只要我們法蘭西存在一天,每年的今天我都將派人送給貴校一束價值相等的玫瑰花,作為法蘭西與盧森堡友誼的象徵。”
從此盧森堡這個小國即對這“歐洲巨人與盧森堡孩子親切和藹相處的一刻”念念不忘,並載入史冊。
後來,拿破崙窮於應付連綿的戰爭和此起彼伏的政治事件,並最終因失敗而被流放到聖赫勒那島,自然也把對盧森堡的承諾忘得一干二淨。
誰都不曾料到,1984年底,盧森堡人竟舊事重提,向法國政府提出這“贈送玫瑰花”的諾言,並且要求索賠。他們要求法國政府:一、要么從1798年起,用3個路易作為一束玫瑰花的本金,以5厘複利計息全部清償;二、要么在法國各大報刊上公開承認拿破崙是個言而無信的小人。法國政府當然不想有損拿破崙的聲譽,但電腦算出來的數字讓他們驚呆了:原本3路易的許諾,至今本息已高達1375596法郎。
最後,法國政府通過冥思苦想,才找到一個使盧森堡比較滿意的答复,即“以後無論在精神上還是在物質上,法國始終不渝地對盧森堡大公國的中小學教育事業予以支持與讚助,來兌現我們的拿破崙將軍那一諾千金的玫瑰花誓言。”也許拿破崙至死也沒想到,自己一時的“即興”言辭會給法蘭西帶來這樣的尷尬。但是,這也正說明了一個道理:許諾只在一瞬,踐約需要永遠——無論是凡人還是偉人。
(本文摘自智悲佛網)
rblin讀後心得摘要:
「許諾只在一瞬,踐約需要永遠——無論凡人還是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