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雙斗魂
張貼者: 迷失中尋初衷
乃知【能一起】的人,必定不會出現。
縱使出現,也必定不能結合。
就算強求結合,也必定生離死別。
終究未能白頭到老,此亦數中所注怨不得也。
設若命中有財金通關解化,或可不至於此。
可惜命中乏金,誠乃定數難移。
請問是不是局中仍有一點點官星並未剋盡?
即是還有一點點機會 會出現可以發展的人?
命中仍有一點點官星未剋盡,正確,但是卻不能這樣理解。
剋官,就是剋夫。不是【剋走】,就是【剋死】,生離死別。
但是,如果把官星【剋盡】了,反而就【不剋夫】了喔。
因為剋盡了,那就【不會再剋】了嘛。
這就是為什麼會有【傷官傷盡反為清】論點的緣由了。
所以,如果芳造命中是【把官星剋盡】結構的話。
反而不會有【把夫星剋走、剋死】的患害。
可如今卻是【剋不盡,沒能反為清】,那就會【一直剋下去】。
一直剋下去,那就是沒完沒了的把夫星剋走、剋死了啊。
我的論斷,緣由在此。
謝謝你的解釋
所以 一直剋下去?身邊就不會出現男性…
就算是 最後沒有結果的都不能夠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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