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您的回覆。我曾經也跟先生說過,兩個人是快樂的在一起,走不下去了也希望好聚好散。但他不願意離婚也不願意改變,就是選擇把我拖住。所以我才會選擇開始蒐集可以離婚的證據。我知道他就是要一個免費的人幫他打理家裡,而且他車子也是用我生病父親的名義買,稅金停車費等一年省下來的錢他也是拿去外面給女人花不然就買酒喝。以前跟他反應過環境弄髒馬上整理這樣我後續打掃起來也方便。但他竟然跟我說如果我不想打掃,那我就賺多一點錢,就可以出錢請人來打掃了!不是我不願意好聚好散,是我先生的心態其心可議。
其實我最後一次去拜先生爸爸的時候就有跟我公公提,這個飯碗我沒辦法再捧了,希望祂可以諒解,也有得到我公公的聖杯。至於祖先,因為他跟他母親關係很不好,所以其實我結婚的時候沒有拜祖先,我只有去塔位拜過公公而已。不知道這樣算辭祖嗎?
其實我最後一次去拜先生爸爸的時候就有跟我公公提,這個飯碗我沒辦法再捧了,希望祂可以諒解,也有得到我公公的聖杯。至於祖先,因為他跟他母親關係很不好,所以其實我結婚的時候沒有拜祖先,我只有去塔位拜過公公而已。不知道這樣算辭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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