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乙漫士提到了
大失我真佩服你,守孝三年是儒家的理想,武王太尊崇孔子了、丈人一詞是唐以後才有,之前都叫婦翁,
這個本來我並不想回應 因為內容也不太離譜 不過想想還是說明一下
太乙前輩說 守孝三年是儒家的理想 然後說武王太尊崇孔子了
這個有點牛頭不對馬嘴 而且還要張冠李戴
在論語的陽貨篇是這樣記載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
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也就是守孝三年可以說是孔子個人的理想 但並不是由孔子才開始的 而是在這之前就已經有的習俗
原文裡面說的很清楚 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
宰我提出他的看法認為一年即可 孔子說汝安則為之
所以說儒家的理想是對的 但不是自孔子之後才有的習俗 這是牛頭對不上馬嘴
因此也沒有什麼武王太尊崇孔子的這種張冠李戴錯誤的推論
不過我這邊說一下 孔子的說法其實是有問題的 這也是為何宰我會提出質疑
宰我提出的質疑 合情也合理 孔子被宰我質問後 有點站不住腳(恍神了) 開始胡言亂語一番
先把宰我痛罵了一頓 然後再編一個大謊 說這是天下之通喪也 也就是大部分的人都是這樣做
其實宰我講的是對的 而且大部分的百姓也不可能守喪三年 畢竟還是要工作生活穿衣吃飯的
孔子講的守喪三年 這是歷代君王的一個禮樂制度 也可以說是天子禮 並不適用於一般百姓
所以宰我提出的第一個質疑就是禮樂崩壞的論點 第二個質疑則是老百姓生活維持的論點
君王不需要為茶米油鹽煩惱 且舊王剛過世 新王馬上就接任發號施令 從某種角度來說 也有點對舊王不太尊重
所以我們看易經關於君王的守喪制度 三歲不覿 也就是三年不面見朝臣討論政事發號施令
實際上整個行政制度還是能正常的運作 因為這只是一種形式的呈現 也就是一個禮的制度
武王會這樣做的原因 是因為文王對於周族來說貢獻太大了 可以說是開國的帝王 另外朝政也都是文王的老臣在主導
從陽貨篇的對談 我們也能了解宰我為何會晝寢了 因為孔子有些觀點是迂腐而不切實際的 可能聽不下去乾脆就睡大覺
宰我是個能夠獨立思考且從實際面去看問題的人
孔子把宰我罵得很難聽 說他朽木不可雕 糞土之牆不可杇也 從另一方面來看 也顯示出孔子的心虛
因為孔子沒法逐一辯駁宰我的觀點 就用全面否定法 直接否定這個人的人品
孔⼦與宰予的辯論
居喪⼜稱丁憂,《儀禮》和《禮記》為其量⾝定做了⼀套規矩,但這只是「倡
議書」,漢律的頒⾏才使丁憂俗制上升到律令⾼度,具有了法律效⼒。漢代以
前,
特別是春秋戰國時期,居喪三年之制缺乏統⼀推⾏和強制實施的客觀條
件,實際上處於醞釀和試運⾏時期。另⼀⽅⾯,居喪三年更多是孔⼦個⼈的主
張,⽽他所代表的儒家當時只是諸⼦百家之⼀,尚未取得統治地位,也就難怪
顧頡剛和胡適等名家都認為三年之喪不過是儒家編就的「理想國」。其實,孔⼦未能外壓諸⼦,亦不能內服諸徒,其座下弟⼦曾跳出來挑戰他「三
年之喪」的主張。這個敢向老師叫板的學⽣並非無名之輩,⽽是位列「孔⾨⼗
哲」之⼀的宰予。
多數⼈眼中的宰予,是⼀個喜歡晝寢⽽被孔⼦罵作「朽⽊不可雕也」的後進學
⽣。俗話說,⼀俊遮百丑,其實,⼀丑也可遮百俊,宰予若真是⼀無是處,怎
能成為孔⾨⼗哲之⼀,⼜怎能在唐代被追封為「⿑侯」,宋代先後加封「臨淄
公」和「⿑公」,明代再晉封為「先賢」呢?宰予最出眾的是⼝才。為⿎勵學
⽣上進,孔⼦曾給學⽣們排名,他的做法⾄今仍值得借鑑:不是按總分,⽽是
按專業排名,培養出了不少專才。其中,「⾔科」⾼才⽣有兩個,宰予位列第
⼀,在⼦貢之前。司⾺遷在《史記·仲尼弟⼦列傳》中稱宰予「利⼝辯辭」。孔
⼦後來也評價說:「吾以⾔取⼈,失之宰予。」儘管不是好話,但也可以看
出,孔⼦當初看上宰予,乃為其辯才所動。實際上,宰予也是唯⼀敢向孔⼦頂
⽜的學⽣。
文章摘錄來源:
孔⼦與宰予的辯論 我是覺得valley大與太乙漫士大大對三年之喪的論述,應該要放在一起,才會將此問題
看的更清楚一些!
有關三年之喪,
「最初的居喪是指從死亡到安葬的一段時間內,死者家人和親屬在飲食起居等方面表現出的異于平時的行為,
這種行為是為了表達生者心情之哀痛,又因人、因時、因地、因民族而各異,並無統一的標準。直至春秋末期,儒家學派的先驅(胡適認為即是孔子)才對此產生了特殊的興趣,並將其發展為禮制,其中最大的創造,就是《儀禮·喪服》中所提出的子為父母、妻為夫、臣為君的三年喪期(實際為27個月)。其後直至漢初彙集成的《禮記》一書,又對三年喪期內的守喪行為在容體、聲音、言語、飲食、衣服、居處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標準,如喪期內不得婚嫁,不得娛樂,不得洗澡,不得飲酒食肉,夫妻不能同房,必須居住在簡陋的草棚中,有官職者必須解官居喪,等等。這就是宋高宗《起複詔》起始即稱的“三年之喪,古今之通禮也”。
但這些理論在未得到統治者首肯之前,還不能落實為強制性的規範。因此整個春秋戰國至秦及漢初,除了孔子弟子曾為孔子守喪三年外,並無一例守滿三年者。」
文章來源:
居丧制度 所以,三年之喪並不是V大口中所說的
"守孝三年可以說是孔子個人的理想 但並不是
由孔子才開始的 而是在這之前就已經有的習俗"!這"三年之喪"並不是在那時候以前
的習俗,就算是以天子之禮要行於諸百姓奉行,這也不算是習俗!換言之,這是儒家的提
倡,而非當時的習俗,也不是通例!
我說過:"
看您一路寫這系列文章,如果真實的史料擺在您眼前,您真有能力判讀正確嗎?
看您對材料的解讀常有錯誤和錯解,不覺得您有正確判讀的能力!
在同一份材料來說,因判讀能力的不同與正確與否,往往帶來很不一樣的結果! " !
您寫有關易經的論述,寫的愈多,漏洞和破綻也愈多;您引述詩經,也是有這些問題,
如今您又提論語一些論述,也是有這些問題,看起來無論您寫那一方面,似乎容易出現
這些問題!這說明什麼呢?
那就表示您在研究問題上的能力是的確有重大問題的!我是覺得您的論述可以再加強嚴謹性,以及判讀能力要多加強才行!您再這麼地混下
去,不去加強嚴謹性及判讀能力的話,這樣子過去有些支持您的網友怎能繼續支持的
下去呢?反而會讓人跟著懷疑這些支持您文章論述的網友相關的能力是有問題的耶~~
您可以用心和認真地仔細看看太乙漫士大大是怎麼去寫這段論述的,相信對您是有
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