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藝術典第七百六卷
術數部彙考二十
《奇門遁甲》
《遁甲穿壬》
詳推六甲所由起,創置乃自於軒轅。得元女《陰符》之 術,戰蚩尢涿鹿之野。考星宿兮審方位,律天象兮奠 山川。法混沌而立太極,
注:上律天宿之星象,下奠山川之方隅,以九宮合成一局。分兩儀而遁陰陽,
注:自冬至一陽生,為陽九局,夏至一陰生,為陰九局。應四時而分四象,運八卦而週八方。總不外五行之 理,爰發明動靜之常,相摩相盪,為翕為張。佈十干而 奇儀聽令於甲。
注:《奇儀》乃甲之使,是六甲符頭,得三奇之使。列九星而吉凶受命於符。
注:從符之五行論其生剋門宮,俱要生符,六壬在日干,奇門在時干。鎮中宮而八門環向,無往不利。
注:《巡奇》乃隨局用也,非專用《坤》之死門,不但用宮要相生,更要所用之宮與門奇、星符相生旺相。守一甲而「三奇得使,休咎先知。」
注:如甲午直符下臨六乙,則看本日本時,乙上直某星,以月將加時乙上係何神將,便知未來動靜。此言甲午旬中,當日之乙時也。要知休咎,必本《中黃》。是故用局之法,變轉無窮,「六甲之除,三方相蒙,直符 常加甲之止,直使常加乙之宮。」
注:甲之止,止於時干中宮巡寄八門,乃隨局更使也。乙,終位也,道不空其終也,必有一門加其上也。遇奇而符門分遁。
注:奇儀星符俱陽順陰逆,若八門則陰陽皆順布,故曰「分遁。」值戊而元首攸同,滿十時而法遍,至六癸而數終,星 隨符而並制。
注:《直符》周遍六儀而止,吉凶悔吝,故皆以符頭為主。《門》異「遁」而同宮。《八門飛遁》,生剋亦隨宮斷,故伏吟則俱歸本位。畢五日而支干相續,盡三元而首尾交通,明拆補而 歸餘閏,
注:每一節十五日,二時零五刻,推拆歸閏,上局閏於五日之后,中局閏於十日之后,下局閏於十五日之后。審節中之所窮,詳干支之起義,識伏遁之所從。
注:即春開冬閤之義。故萬物化生於甲。孳息於子。茂盛於戊。至消減而成一紀,故甲戌常隨六己。
注:戌為「滅已」 ,為理有條貫而成紀,則漸消滅。堅甲於申,而身形更實。故「甲申」常隨六庚。
注:庚主秋金,萬物至秋而實,凡事亦然。「長大於午」,而更體益新。午為長大辛為更新必「懷妊而後振動,故甲辰常隨六壬。律途窮而揆革, 故甲寅常隨六癸。」
注:寅為律,癸為揆,由生物之律途,引而達之,而萌芽始,揆藏而發。乙為盤屈而萌。丙為昭著而炳。丁為長養而強。東陽 之極為日。
注:乙居東,為「日奇」 ,以日之東升。《離》火之精為「月。」
注:丙居南,為月奇,離日而明。積陰之著為「星。」
注:丁為太陰星奇分日月星而為三奇,週一局六甲為六儀。列八卦而 運八節,列九星而分九宮。是故五行之德,以地承天。
注:「天一生水,地六承之。地二生火,天七承之。天三生木,地八承之。地四生金,天九承之。天五生土,地十承之。此《河圖》之數,五行之始」 ,謂天行炁之象,猶妻承夫之義也。鎮於五方。
注:北方陰炁所積水居北,南方陽炁盛動火居南,東方陽炁所生木居東,西方陰炁所禁金居西。中央吐納萬物,故土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