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黃黃師傅
2 推動它們變化的 便分因緣和法則
因緣是事物相遇 法則是遇後變化
這些變化在空間和時間上
因緣是事物相遇 法則是遇後變化
這些變化在空間和時間上
因緣是一種純粹隨機性, 還是也有一定框架下的隨機呢?
即是事物相遇, 可以有千百種原因, 是不是也可以是沒有原因的呢? (沒有原因我先當作是純粹的隨機)
而事物相遇後的法則, 是不是有其可測性?
例如命理上的一些預測 (e.g.算命) 是不是就是應用這些法則而進行預測?
是不是因為命理學的運作原理能夠近這套法則, 所以才能夠預測未來較遠之事?
前一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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