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你提供的父、母、可能對象的資料,多少可以看得出一些端倪,為了避免你先入
為主的觀念而影響了你的判斷,容我略而不表。
你大可不必在每次類似狀況時,都小心翼翼的抱著怕「出征未捷身先死」的心情
來面臨自己的抉擇及行動而每每瞻前顧後,躊躇不前。
我親眼所見的情形,一對公司的同事,從同事變成戀人,之後結了婚又離了婚,
婚後有位小孩歸男方帶。
雙方仍在同一公司上班,飯照吃,事情照做,薪水照領,偶爾在走道相遇,
就僅止於用似熟非熟的點頭招呼的方式擦身而過。
你大可採取表白的行動,成功機會至少有一半,不過,需要在言詞上預先舖陳
些「生意不成,仁義在」的序曲,合者則來,不合則去,彼此都有台階從容可下。
前一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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