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
這類移民問題,涉及的考慮方面蠻廣的,有命理因素,
也有非命理因素的現實因素。
(1) 就命理部份,首要的是確認出生資料的正確性,麻煩先確認:
a. 三人的原始出生及未調整過的時間
b. 三人的原始出生地,如內地的何省、市,或香港的何區,或某國的何州,何郡
c. 三人的出生資料,各自是來自醫院出生證明還是父母傳言
命主: 1980-02-18 10:50 AM
先生: ???
兒子: 2009-04-11 00:49 AM
(2) 如果三人在命理上反映的吉兇不一,要以哪一位的吉兇來決定是否要移民的取捨?
(3) 為何要拖到所謂的「其實是打算7年後才走」,是何考量?
其它的俟機再談吧,唔該晒!
前一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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