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民主制度與帝制.一黨專政, 哪一種較好?
希特勒不是民選出來的請看下文
希特勒是民選出來的獨裁者嗎?
2015-01-09 由 全球通史 發表于歷史
今年是希特勒開始獨裁統治80周年。關於希特勒上台,一個普遍的說法是,希特勒通過民主選舉獲得執政地位。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希特勒並非靠民選當上總理
1932年希特勒競選總統只獲得36.8%票數,以敗選告終
1918年德意志帝國在一戰戰敗後,就結束了王朝統治,在魏瑪城頒布憲法,實行共和制。這個共和政府被後世稱作「魏瑪共和」,憲法也被稱作「魏瑪憲法」。根據「魏瑪憲法」規定,國會是國家最高立法機構,由「普遍、平等」選舉產生的黨派代表議員組成;總統是共和國的代表和國家元首,掌有很大權力,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
1932年魏瑪共和國興登堡(von Hindenburg)總統任期屆滿,需要舉行新的總統選舉。希特勒代表民社黨(即納粹黨)參選,希望通過合法途徑登台。在總統普選中,納粹黨開動全套宣傳機器,從每個選區到最偏僻的村鎮展開遊說,大街小巷貼滿納粹黨的標語,攝製影片在各地放映(這是當時的一個創舉),還包租飛機讓希特勒遍游德國。可是,經過3月和4月的兩輪選舉,希特勒獲1341萬票(占總票數36.8%),沒有獲得過半數以上的選票,以敗選告終;興登堡則以1936萬票(占總票數的 53%)當選,共產黨候選人台爾曼獲得370萬票(占總票數10.2%)。(朱庭光主編:《法西斯體制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P67)
在競選總統失敗後,希特勒在高層政治角斗中漁翁得利當上了總理
儘管競選總統失利,但納粹黨在1932年7月的國會選舉中獲得1374萬張選票,占全部選票的37.4%,在國會608個席位中擁有了230席,一躍而成為第一大黨。11月重新舉行的選舉,德國人對接連不斷的選舉已感厭煩,納粹的宣傳鼓動失去了以往的勢頭,這次納粹黨丟了200萬張選票,喪失34個議席,而共產黨則異軍突起,獲得了600萬的選票,贏得了100個議席。當然,這時納粹依然是國會第一大黨,這些選票確實成為了希特勒日後進入總理府的資本,但這並不等於希特勒和納粹黨獲得了最高權力,也不等於他必然能擔任德國的內閣總理,更不等於他獲得了總統興登堡所具有的最高權力。(朱庭光主編:《法西斯體制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P68)
在7月選舉結束後,總統興登堡打算任命希特勒為總理。其實興登堡從來沒有對希特勒懷有信任,甚至認為納粹黨是一個激進主義和粗俗本性的政黨。奧托·扎爾姆·霍斯特馬爾侯爵在一封信中記錄了興登堡所說的關於希特勒的一段話:「他會精采地演說,但他並不信守他承諾的事情。他(興登堡)無論如何不會把國家政權交給他;他不願實行黨的專政,也不會把德國作為試驗品移交給希特勒手中。」(赫內:《德國通向希特勒獨裁之路》,商務印書館,P194)
興登堡對希特勒心存惡感,卻為何又任命他為德國總理?這與魏瑪憲法的規定有關。魏瑪憲法53 條規定,政府內閣未獲得選民50%的選票時,總統可以自行指認總理,限制性條件為,指認的總理必須得到國會的認可(不超過50%的議員反對)。保守派的興登堡曾利用總統職權先後指認他的親信帕彭(Franz von Papen)和施萊謝爾Kurt von Schleicher為總理,確保保守派的專權,可是帕彭和施萊謝爾的統治很不得人心,都沒有獲得議會支持,其內閣先後在短短几個月內解散了。1932年德國政局愈發不穩,共產黨在議會的議席增多,日益壯大,帕彭與一些保守派懼怕由社會動盪引起的共產主義革命,打算拉攏希特勒組閣阻擊共產黨。經過一系列的秘密談判後,帕彭、希特勒與國家人民黨主席阿爾弗雷德·胡根貝格達成協議,希特勒擔任總理,帕彭為副總理,國家人民黨成為執政黨。
但是當上總理並不等於坐擁獨裁權力,希特勒的權力依然受議會民主的制衡
1933年1月,希特勒如願以償成為內閣總理。希特勒上台後成立的內閣,稱為「民族團結政府」,此時希特勒還是無法坐享獨裁之權力,他在內閣中要受到總統權力的限制和內閣聯合夥伴的制約。在該內閣中,總統決定內閣多數人選,直接掌握國防和外交大權。希特勒出任總理,只能決定除自己之外的兩名民社黨人入選。帕彭才是內閣中握有實權的人物,在由11人組成的內閣中,民社黨只占3人,以帕彭為首的保守派8人。總而言之,希特勒的內閣依然在憲法約束範圍內,儘管國會的權力受到了嚴重削弱,但是各黨派仍有可能利用憲法中規定的權利,反對希特勒政府,也有可能在民社黨違憲時,通過憲法程序表示反對。
此外,興登堡總統對希特勒依然不完全信任,傾向於保守派。根據雙方規定,總統不單獨接見希特勒,只有在副總理帕彭陪同和在場的情況下,方可聽取希特勒關於工作的請示和匯報。而且,總統並未授予該內閣依據緊急法令執政的權力,興登堡隨時可頒布緊急法令解散內閣,把希特勒和民社黨趕下台。副總理帕彭認為,自己在內閣的優勢加上與總統的交情,預期可以圍堵希特勒。他揚言:「我們聘用了希特勒為我們服務!」「在兩個月之內,我們就會把他逼到角落裡哇哇亂叫!」當時在希特勒上台之初,當時德國輿論界亦普遍認為:民社黨「執政的時間不會長久」,「也許很快就會下台!」,社會民主黨右翼領導人也在黨員中散布:「希特勒政府將在很短的時間內自行消亡。」(吳友法:《德國法西斯的興起》, 湖北教育出版社,P171)
興登堡與希特勒會面
希特勒成為總理後,以暴力手段當上國家元首
希特勒決定解散國會重新選舉,欲打破憲法約束,爭取多數支持徹底廢除議會民主制
總理職位滿足不了希特勒的胃口。希特勒一心追求的目標是徹底廢除議會民主制,建立法西斯獨裁政權。遠在1932年1月,他就明確表示:「法西斯要求全部權力,絕不同其他勢力、保守派政黨和派別長久地分享權力!」
現在希特勒已手握行政大權,要獨裁還須獲得立法權。但是要攫取全部權力並非易如反掌之舉。希特勒首先要獲得國會對他出任總理的認可,然後打破魏瑪憲法的約束,通過一項徹底改變國家體制、使自己不受限制地行使權力的法律,以「合法」程序建立法西斯獨裁統治——這就是「授權法」。魏瑪憲法第76條規定,通過任何一項改變憲法的法令,須經國會2/3多數通過。當時執政的民社黨和德意志民族人民黨在國會中只占41.9%,於是希特勒上台後不到兩天就決定解散國會,重新選舉,改變國會中政治勢力的格局。(斯卡頓:《法西斯主義的興起》,商務印書館,P160—P166)
在國會選舉前希特勒肆無忌憚地以暴力手段破壞其他黨派的競選活動
國會選舉定於3月5月舉行。在選舉前,希特勒肆無忌憚地以暴力手段破壞其他黨派的競選活動,而當時也存在著對希特勒有利的條件。1932年7、8月之後,德國渡過了經濟危機的低潮,經濟的反彈為希特勒上台後擴大權力帶來契機。納粹重要人物戈林被希特勒任命為不管部長(編輯註:「不管部長」指的是政府中不專管某一部事務的部長級官員,在內閣制國家,常受首相委託處理某些特殊政務),掌管了全國的和最大邦普魯士的警察武裝。他命令警察「對『國家的敵人』不必手下留情,要狠,必要時可以開槍。2月22日成立了一支五萬人的『警察輔助隊』,其中四萬人來自衝鋒隊和黨衛隊,一萬人來自鋼盔團,以幫助正規警察對付反對派。成立了國家秘密警察(蓋世太保)來對付反對政權的敵人並逮捕政治嫌疑分子。」(斯卡頓:《法西斯主義的興起》,商務印書館,P164)
就在選舉的6天以前,2月27日納粹黨人製造國會縱火案,嫁禍於共產黨人。翌日,興登堡總統簽署《保護國民和國家法令》,暫停魏瑪憲法規定的公民人身、言論和集會等自由權利。所有這些表面上看是針對共產黨人和社會民主黨人的,實際上也包括對待反對派。希特勒曾聲稱德國面臨「『共產主義危險』,揚言他的全部鬥爭都是為了反對共產主義,消除馬克思主義工會,一個不搞社會主義實踐的、熱衷於國防的專制國家,將結束『黨派爭吵』」,戈林亦聲稱:「要充分利用國家和警察的力量」,「任何司法上的考慮……任何官僚都不能妨礙我的行動。」在這項法令公布後,全體共產黨議員和一部分社會民主黨議員被拘留,全國有4000名共產黨、工人組織的領導人以及反法西斯人員被捕。(吳友法:《德國法西斯的興起》, 湖北教育出版社,P171)、
戈林與希特勒。希特勒聲稱要建立專制國家,結束「黨派爭吵」。
但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後,納粹黨在國會選舉中依然無法獲得所需的2/3多數票
國會選舉在恐怖氣氛下如期舉行。 為了贏得多數票,民社黨在選舉前可謂費盡九牛二虎之力,但結果只獲得1720萬張票,占43.9%,加上人民黨所獲得的8%的選票,亦只達到51.9%,獲微弱多數,希特勒內閣由此得以繼續執政,但是離通過「授權法」所需要的2/3多數票仍有一段距離。
不過,從這次選舉結果看出,此時納粹主義已經極具誘惑力,1720萬選民投了民社黨的票,其中約有300萬人是以前未曾參加過投票的。當時的選舉分析專家就認為這是一個標誌:「『希特勒本人的號召力』在贏得新選民的過程中『比民社黨起了更大的決定作用』。這一事件已經表現出了對未來的領袖專政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東西,那就是希特勒比他的黨更有聲望。」 (赫內:《德國通向希特勒獨裁之路》,商務印書館,p254 )
最後希特勒不得不違反憲法,直接以武力和恫嚇手段迫使國會議員通過「授權法」
儘管希特勒可以繼續執掌內閣,但沒有「授權法」,再怎麼鬧也只是個受議會限制並且肯定將要下台的總理而已。換言之,再胡鬧也鬧不到哪兒去。所以在3月5日國會選舉之後,希特勒立即在當天舉行的內閣會議上提出授權法草案。帕彭和胡根貝格不願意將全部權力交給希特勒一人,對法案表示異議,遭到拒絕。在3月15 日內閣會議上,胡根貝格要求增加總統對政府頒布法令的參與權與監督權,同樣遭到否決。
為了讓「授權法」在議會通過,納粹黨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公然違反憲法,宣布當選的81名共產黨議員資格無效,戈林利用掌管的警察大權,對若干名社會民主黨議員進行「保護性拘留」。當時,中央黨在新國會占有74個席位,爭取最大政黨中央黨的支持也就成為關鍵,他們的政治態度對能否通過授權法起重要作用。戈林對中央黨領導人威脅說:「如果不贊成授權法,將把中央黨官員從所有機關全部清除!」通過欺騙、拉攏和恫嚇手段,希特勒獲得了中央黨領導人的支持。3月23日,國會舉行第二次會議討論通過「授權法」,為使這項法律得以通過,在講台、過道以及旁聽席上站著全副武裝的衝鋒隊員狂吼著:「我們要授權法—否則棍棒相見。」3月23日,新國會在一片恐怖氣氛中以441票贊成,94票反對通過授權法。3月 24日,興登堡總統簽署授權法,該法令正式生效。(吳友法:《德國法西斯的興起》, 湖北教育出版社,P176)
「授權法」通過後,希特勒才完全擺脫國會和總統的監督,成為一手遮天的國家元首
「授權法」正式名曰《消除人民與國家痛苦法》,該法案容許希特勒和他的內閣可以通過任何法例,而不需要議會的同意。也就是說,希特勒完全擺脫國會和總統的監督,手握立法與行政權。
興登堡病逝後,希特勒內閣立即宣布一項法律,即早已秘密擬定的《國家元首法》,規定「德國總統職務與總理合併為一,因此,帝國總統的原有職權移交給帝國總理阿道夫·希特勒」,希特勒從而摘取了總理兼國家元首的桂冠,並握有對國防軍的統帥權。8月 9日舉行了一次全國公民投票表決,法西斯嚴格控制了投票宣傳活動,有90%的人投了贊成票,追認希特勒繼承總統的合法性。至此,希特勒「合法的」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成為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獨裁者。(吳友法:《德國法西斯的興起》, 湖北教育出版社,P177)
希特勒與德國女孩
在希特勒上台之前,德國的議會民主早已夭折,希特勒的上台是民主缺失的結果。(來源:網絡)
編輯者: chenghung20 (2019-08-12 09:4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