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產業別為主.
但職務性質也是重要的,只是次於產業別.
你選的好像偏火多一點.<<<行銷企劃
消費用品製造業<<<製造業偏金.消費品可能偏土.[低毛利]
上次問你人資,你說與法條關連不大,那就是木囉.
不過眼前對我而言較重要的問題倒是職務,其次才是產業別。
我一定只能做與金相關的嗎?
因為就職務內容來說,大大你上次提過的金融財會或法律,其實一來門檻對我來說較高,
二來我也不是那麼感興趣,還有什麼是我遺漏的嗎?
另外,我提出一點我的想法,不知道是不是這樣
會不會現在社會上其實有很多工作或產業別是混合屬性的,
以消費用品製造業為例,
製造業偏金
消費用品偏土
而我們公司其實和寶僑家品類似,以行銷品牌和產品為主,行銷又是偏火,
所以一種產業又融合了不同屬性
又以人資而言,[原來人資屬木啊,這我倒不知道,與人相關的較偏木嗎?]
做人資多少要懂勞基法及相關法令,才能照顧勞工及雇主權益,照分類,屬金,
但實質工作還是與人接觸頻繁,
是否也是一種混合屬性的工作呢?
一點淺見,還望大大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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