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autum
張貼者: ljkabd
[quote=autum]丁丑限失敗的戀情,是有很大的難言之隱的,例如秘密情人之類
謝謝您的補充,33~42這段期間的感情的確是屬於秘密情人,都曾經造成心理上非常大的負擔,沒有被對方認定是正式的男女朋友,但卻有感情的糾葛。而過了這個大限之後就突然散了。不過這樣的現象在前一個1997之後的大限23~32中間也有發生,可以請再幫忙看一看嗎。謝謝
先提醒一下,紫微斗數的歲數都是「虛歲」,我發現妳講的都是「實歲」
妳提到 「這樣的現象在前一個1997之後的大限23~32中間也有發生」
指的應該是丁丑大限(33-42歲)散了的秘密情人,是在丙寅大限(23-32歲)就認識的意思吧 (意指同一人)
有一人的確是丙寅大限就認識,另一人則是丁丑大限為主
假如妳在丙寅大限也獨立發生一次秘密情人,我想那應該還好,不算甚麼嚴重的。
不像丁丑大限期間那樣痛徹心扉、擔心害怕
丙寅大限時雖說有不愉快,的確沒有像丁丑大限那麼嚴重
這二人的確在丁丑大限中的前後期都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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