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723000015KK02194我在網路上知識+看到這位最佳解答的弟兄姊妹,
他說的是因果業力!謝謝他的分享
比因果業力更好的理論,
以下是我個人膚淺的認定,勞煩您看看:
1.「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加福音 10:27)-個人想法:我們盡心盡力盡性的愛神,其實如同愛自己,因為神在我們的心中,並且祂創造了獨一無二的我們,給予我們生命享受不同的遭遇,也要我們愛鄰舍如同愛自己,因為相同的生命,造就不同的命運。
2.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 3:16)-個人想法:神的獨生子其實是神給我們的愛,要我們相信神是愛我們的,不至於滅亡,而是在這個世界上得永生,滅亡也許代表著痛苦的活著如同行屍走肉,永生也許代表著活在當下永恆的喜悅回憶。
3.「神就是愛」(約翰一書4:16)-神就是愛,愛就是神。如果人的命不好,想改變自己的命運時,只有神能改變一切,只有明白神就是愛的時候,就能改變自己的果,(善念與愛能改變人生),而認罪,感恩,喜悅,祈求,接受,放下,選擇,都是自己能做的。神沒有對任何人不公平,因為我相信祂不會給我們擔不起的責任!遇到任何事情,選擇權在我們手上,思想也會造成後果!當有果業時,要像孩子般相信能改變,試著禱告認罪,接受感恩,愛就會在心中,連苦都會變成甜!用愛改變這一切,就是修果,怨恨貪嗔痴讓因果循環不息,唯獨愛能赦免,愛能改變一切,沒有愛便算不了什麼,因為愛就是神。
謝謝,以上是我的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