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 站長大大, 我是在澳洲讀普通法畢業的香港人, 主修會計與管理, 副修法律, 以普通法來看, 如果是甲方言詞上侵犯了乙方, 甲方可以向法庭循民事程序提出誹謗控罪, 而要提出控罪的一方即甲方要找出相關的証據證明乙君是蓄意誹謗甲君, 才可以入罪的, 不是如站長大大所說的"檢察官或是警方要求提出相關系統紀錄", 那是刑事罪行的情況下檢察官或是警方才可以有權向法院提出搜查令來做的, 在民主國家的檢察官或是警方是沒有如此的權力的.
而好像站長大大所說的, 便是幫助甲方控告乙方誹謗的民事索償而己, 那當然如果在台灣還是國民黨的天下時, 便一定會如此, 但現在台灣人在選自己的總統啊, 那有像中國大陸一樣的法政不分的.
而好像站長大大所說的, 便是幫助甲方控告乙方誹謗的民事索償而己, 那當然如果在台灣還是國民黨的天下時, 便一定會如此, 但現在台灣人在選自己的總統啊, 那有像中國大陸一樣的法政不分的.
編輯者: keung kei (2003-02-06 14:47:2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格控制命運, 命運決定人生; 您的過去建構您的現在, 您的現在導向您的未來。 為善為惡, 全憑一心。
性格控制命運, 命運決定人生; 您的過去建構您的現在, 您的現在導向您的未來。 為善為惡, 全憑一心。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