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一甲二己不能化,近日讀到袁樹珊前輩的「命理探原」中,一篇文章,可以參考:
三命通會泥一陰一陽,夫婦配合,化生萬物之說,謂為一己二甲,一甲二己,皆不能化,只可做妒合論。珊頗不謂然。及觀神峰通考從化篇,載蕭丞相造,癸巳丁巳癸酉戊午,二癸一戊作化火論。又方狀元造,辛亥辛丑丙子己亥,二辛一丙,作化水論,又李知府,丁酉丙午丁巳壬寅,二丁一壬,作化木格論,愈覺通會之說非是。蓋合則化,不合則不化,既名妒合,而又曰不化,有是理乎?如白與黑相和,則化為灰。黑與紅相和,則化為紫。和即合也。既和矣,而仍以本色目之,雖愚之甚者,亦知為不然。若曰一陰一陽為盡美盡善之化,一陰二陽,一陽二陰,雖不盡美盡善,而陰陽未嘗不化,則無語病矣。
文中雖有些觀點,我並不同意,但是二陰一陽或是二陽一陰不是定然不化,我是同意的。
給各位參考!
張貼者: 袁樹珊
三命通會泥一陰一陽,夫婦配合,化生萬物之說,謂為一己二甲,一甲二己,皆不能化,只可做妒合論。珊頗不謂然。及觀神峰通考從化篇,載蕭丞相造,癸巳丁巳癸酉戊午,二癸一戊作化火論。又方狀元造,辛亥辛丑丙子己亥,二辛一丙,作化水論,又李知府,丁酉丙午丁巳壬寅,二丁一壬,作化木格論,愈覺通會之說非是。蓋合則化,不合則不化,既名妒合,而又曰不化,有是理乎?如白與黑相和,則化為灰。黑與紅相和,則化為紫。和即合也。既和矣,而仍以本色目之,雖愚之甚者,亦知為不然。若曰一陰一陽為盡美盡善之化,一陰二陽,一陽二陰,雖不盡美盡善,而陰陽未嘗不化,則無語病矣。
文中雖有些觀點,我並不同意,但是二陰一陽或是二陽一陰不是定然不化,我是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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