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我就明你的定義,不過很多人說是洞房也算是成。
這引申很多男男,女女結婚的問題了,因為我前女友是與另一個女孩一起,在你的八字系統內,也就是暫時不能算是成。
不過話說回來,就我個人觀念而言,我除非為了孩子,否則沒有必要結婚,也就是個人很難去真正擁有,八字上看得出嗎?
古人的結婚是十分明顯的,拜堂之後洞房花燭,即性行為......
套用現代人,性行為,同居,結婚,次序不同,頻繁不同,應如何定義“成”呢?
我跟她已是十六年的相伴(自1999年),在我們心理上算是“成”,只是未有一紙婚書這法律定義。
會有這樣的疑問,只是因為對運途的【歷經流程】不瞭解所致。
呵呵呵,這就是為什麼我會說,很多人都是【觀念】上混淆。
咱家无妄流一向主張【富貴在權】的論點。
吾人所【擁有】的一切,必須在【掌握之中】,才算是【真正】擁有。
甚至我【不擁有】的東西,只要在【我的掌握之中】,也能算是【我的】。
曹操並不擁有【皇帝】這個位置,但是【皇位皇權】卻在他的掌握之中。
為什麼會【跟對方處不來】,又為什麼會【被迫】遷出?
別說是【十六年的相伴】,就算是【卅六年的婚姻】也一樣。
一旦【掌握不住】了,那也可能照破不誤。
所以,談命理,那就別說什麼【一紙婚書】,或者【法律定義】。
只須要說【你能不能hold住】。
當你hold不住的時候,談什麼法律婚書【都是枉然】。
這引申很多男男,女女結婚的問題了,因為我前女友是與另一個女孩一起,在你的八字系統內,也就是暫時不能算是成。
不過話說回來,就我個人觀念而言,我除非為了孩子,否則沒有必要結婚,也就是個人很難去真正擁有,八字上看得出嗎?
張貼者: 雙斗魂
張貼者: 兩棵
古人的結婚是十分明顯的,拜堂之後洞房花燭,即性行為......
套用現代人,性行為,同居,結婚,次序不同,頻繁不同,應如何定義“成”呢?
我跟她已是十六年的相伴(自1999年),在我們心理上算是“成”,只是未有一紙婚書這法律定義。
張貼者: 雙斗魂
張貼者: 兩棵
2012年至2016年每年都有大事發生,我做銀行電腦的,2012年買房子,2013年搬入, 2014年開心生活,2015年上半年換大房子,下半年跟對方相處不來,2016年卻因情變被迫遷出。
八字如何看到以上?
八字如何看到以上?
會有這樣的疑問,只是因為對運途的【歷經流程】不瞭解所致。
呵呵呵,這就是為什麼我會說,很多人都是【觀念】上混淆。
咱家无妄流一向主張【富貴在權】的論點。
吾人所【擁有】的一切,必須在【掌握之中】,才算是【真正】擁有。
甚至我【不擁有】的東西,只要在【我的掌握之中】,也能算是【我的】。
曹操並不擁有【皇帝】這個位置,但是【皇位皇權】卻在他的掌握之中。
為什麼會【跟對方處不來】,又為什麼會【被迫】遷出?
別說是【十六年的相伴】,就算是【卅六年的婚姻】也一樣。
一旦【掌握不住】了,那也可能照破不誤。
所以,談命理,那就別說什麼【一紙婚書】,或者【法律定義】。
只須要說【你能不能hold住】。
當你hold不住的時候,談什麼法律婚書【都是枉然】。
編輯者: 兩棵 (2017-02-01 08: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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