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公局針對收費員爭議的說法,「收費員係一年一僱之僱用人員,自民國95年起,每年收費員招考簡章、及簽約時在契約書上都有說明實施ETC計程收費後即終止僱用;實施計程收費終止勞雇關係後法律上高公局並無安置收費員之義務。」也就是說,高公局早在扁政府時期就已經確定,ETC計程收費實施後就會終止僱用收費員;不少網友直指,ETC是扁政府時期,擔任行政院副院長的蔡英文主導與遠通電收簽約。
遠通ETC上路之後引發民怨,究竟誰要為這個國家重大政策頻頻出包負起責任?其實藍、綠都脫不了關係,從2004年扁政府時期,外界就曾質疑獨厚徐旭東,由遠通得標,而馬政府上臺之後,查核驗收更是狀況不斷,遠通ETC變成藍、綠共業,其實徐旭東在藍、綠政府都下了不少功夫,接連2屆總統大選,徐旭東在藍、綠陣營都至少捐了上千萬的政治獻金。
從最一開始的OBU車上機,到現在的eTag,回顧ETC在10年前競標時,只有遠通一家是使用技術門檻最低的紅外線,卻在隔年得標籤約,當時的交通部長就是林陵三。
2006年傳出原本有意停辦ETC,和遠通終止合約,當時擔任副閣揆的蔡英文力保ETC,但政院澄清絕無此事,到了2011年,ETC使用率不見起色,遠通不惜衝擊120萬用戶,棄守紅外線的OBU,改用無線電波的eTag,挽救開罰命運。
時任交通部長毛治國(2011.8.4):“不管是不是收回國營,這種處置的話,我們估計整個系統會中斷起碼是一年。”
強調不能沒有遠通,毛治國曾幫遠通電收緩頰,去年已經是行政院副院長的毛治國又再度指稱,遠通電收遭到駭客,要求嚴辦,但最後調查報告原因竟然是系統設計不良。資深媒體人楊憲宏:“也讓大家質疑到底你們的關係是什麼?”
最後部長葉匡時看不下去,要遠通加倍奉還,但是從2011年起,ETC使用率低於合約門檻,每天開罰50萬,累積到2013年,2億多的罰款,協調後高工局裁定免罰,另外,2013年2筆合計超過5億的違約罰款,一毛錢也都沒付,這段期間擔任交通部長的就是葉匡時本人。資深媒體人楊憲宏:“(遠通)講白,叫傲慢啦,只有一個原因,(徐旭東)他‘朝中有人’。”
遠通政商關係有多好?從2008年總統大選,政治獻金就花了快5千萬,到了2012年,臺面上的政治獻金,馬吳陣營、蔡蘇政營都沒少,2邊押寶,現在ETC頻頻出包,藍、綠責任都不能少。
http://www.huaxia.com/tw/tdyh/msj/2006/00494323.html08/10/2006/08:28華夏經緯網
“交通部長”郭瑤琪灑淚請辭。她遞上一紙文情並茂的文言文辭呈給蘇貞昌,表示她與上級的理念不合,無法推動業務。郭瑤琪在辭職之前,曾面見陳水扁報告一切。
臺灣各界都知道郭瑤琪是阿扁的親信,蘇貞昌接“行政院長”時,郭承扁之命當上了“交通部長”,外界揣測她的主要任務是確保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由“遠通電收”承辦,及高速鐵路能如期通車。這回郭瑤琪的請辭正是因為她與蘇在ETC的處理上有分歧。
整個ETC事件的發展波折起伏很大,四個多月前“行政院”對ETC承包公司遠通電收非常有意見,不滿遠通的做法。“行政院”向該公司提出最後通牒,要他們限期做大幅度改善,否則將收回ETC轉交“中華電信”經營。遠通電收陷入困境,在各大報紙登廣告訴苦申冤,希望取得民眾的同情。沒料到限期未到“行政院”的態度轉變,表示可以接受遠通提出來的小幅度讓步,對外改變說辭,指中途換手會為全民帶來更大的損失。“行政院”自此一路挺遠通電收。外界的揣測是郭瑤琪在這個轉折中扮演關鍵角色,她在府院之間奔走,落實了扁家的意願,ETC一定要遠通來做。遠通隸屬遠東企業集團,董事長徐旭東爭取到手SOGO太平洋百貨的經營權,經常出入官邸,與扁嫂的關係非比尋常,這是也眾人皆知的事了。
上週四最高行政法院裁決,撤銷遠通電收公司在ETC最優申請人的資格。依法ETC案的招標又回到原點,必須重新來一遍。最初ETC的評審過程弊象叢生,競爭最激烈的兩家公司,遠通電收、臺灣宇通都花了上億的公關費用,其間還傳出“立委”及“院長”級的大人物接受性招待的醜聞。臺灣宇通不服審議委員會的裁決,一狀告到最高行政法院。
郭瑤琪在法院裁決之後的處理辦法是;ETC由政府接管,“中華電信”與遠通電收共同營運。當她將自己的決定向蘇陳述時,沒料到蘇貞昌完全不同意,而且蘇很不高興,語氣強硬。也有一說是郭在電話中被劈頭罵了一頓,當場落淚。
遞上辭呈之後郭瑤琪對記者說,再成立審議委員會,重新招標不可行,“行政院”當局其實屬意由遠通電收繼續營運,這樣做無異是在陷害扁,因為目前大家對遠通非議很多,質疑遠通電收與“第一家庭”的關係等,應當盡力為扁避嫌。“行政院”也發表聲明,表示ETC的營運“行政院”從來不曾預設立場,依法處理重新審核之後,再決定由哪家營運。外傳“行政院”屬意遠通電收之說與事實不符。
整個事件變得有些撲朔迷離,到底是誰說的對呢?有評論者認為,郭瑤琪指“行政院”屬意遠通電收繼續營運ETC,目的在陷害陳水扁的說法,相當缺乏說服力,更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隱意。ETC的營運關係大眾的日常生活,比阿扁夫婦的聲譽重要多了,怎麼可以如此的輕重不分呢?郭瑤琪的處理方案:ETC由政府接管,“中華電信”與遠通電收共同營運,可行嗎?有了具體辦法嗎?約四個月前,“行政院”就提出由政府接管ETC,當時反對最烈的是郭瑤琪,她以“交通部”沒有能力接管、接管的關鍵技術很複雜等理由推辭。現在法院判決遠通承包ETC不合法,郭某又很熱衷於政府接管了,而且提出來遠通與“中華電信”共同經營。“中華電信”是“交通部”畜養出來的子機構,一向很服從“交通部”的指令。由“中華電信”與遠通一同經營ETC,雖然不如遠通獨吞來的實惠,但是應當可以確保遠通的權益!郭瑤琪的辦法穩當,這樣做遠通不至於全盤輸掉,徐旭東、扁家族的利益也能穩住。倘若ETC再度公開招標,鹿死誰手尚難逆料,一旦被別家公司標去,豈不是真的“陷害”了扁?
從ETC事件看到了扁蘇二人暗中激烈的較勁,這回蘇貞昌在表面上占住了理,一切依法行事。可是最終可能還是由遠通電收得標,扁蘇二人各取所需,一方有了面子,另一方得了實惠。(馬淑靜 曾任臺灣美商梅林證券公司總經理)
http://www.66163.com/Fujian_w/news/sebc/gb/20060325/tbxx103756.html台在野黨一致反對當局包庇ETC案
網路實名:東南線上
2006-03-25 14:24:02 據臺灣媒體報導,臺灣交通主管部門接受遠通電收所提的“公益方案”修正案,決定ETC由遠通繼續經營。在野黨一致反對,藍營痛斥“政府無能,討好財團”;台聯黨團總召黃適卓表示,ETC案演變迄今,已造成民眾對扁政府的信心崩潰。
據報導,親民党民意代表劉文雄說,ETC弊案連連,測試也不成功,甚至許多測試認證文件都有可能造假,原以為蘇貞昌是敢向陳水扁說“不”的人,但接任行政主管兩個月來,連ETC的問題都處理不好,“蘇貞昌也已經跛腳了”。
他還說,遠通電收根本就已無資格繼續經營了,臺灣立法機構曾決議只要ETC案有人遭起訴就停止遠通經營,臺灣交通主管部門竟不理會。他說,臺灣交通主管部門此時又錯失下車的機會,還是要硬撐,顯見所承受壓力很大,他質疑這個壓力來自高層。
國民黨團書記長潘維剛說,當局每次說話聲音都很大,經常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根本無法符合人民的期待。她說,將會繼續追究政府決策錯誤的責任;她還說,“國道”基金已有相當的經費,且中山高速公路已收費三十餘年了,國民黨團將推動高速公路免收過路費。
台聯黨團總召黃適卓認為,遠通提出的“兩年內使用達一百次,用戶可退e通機費用”並非公益方案,只是優惠方案,他無法接受臺灣交通主管部門在五天前大動作要求遠通提公益方案,如今卻默默讓步的做法。
黃適卓說,所謂“公益”,應是泛指不特定民眾都能受惠;遠通電收提出的方案,只有少數人受益,連高速公路用路人也只有部分受惠,主管部門怎能接受如此荒謬的條件?
另外,民進黨立院黨團也要求ETC弊案必須追查到底。民進黨團書記長葉宜津表示,交通部應確保用路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