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女人之苦 #186087 - 2003-01-28 16:15:41 汕頭黃祖和 或躍在淵 註冊: 2002-02-24 文章數: 302 來自: 廣東汕頭 回應: 而影響當事人的信譽! 我乃匆匆而過的過客,應該有資格發表我的一點意見,不存在“影響當事人的信譽”。如果我的這點自認爲十分把握的判斷對您是一種傷害,我誠懇地向您說聲對不起。既然對您來講是不樂意見到的,我想我把自己的看法發表出來已經是不必要。本來我打了半個鐘的字,講敘我的分析,也就取消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張遑古初不類時論 排列書史坐收大權部落格: http://blog.sina.com.cn/aa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