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雙斗魂
呵呵呵,貼主多慮了。
既然是[恩師想要聘用妳],而妳也僅僅只是擔心[情侶共事]。
那何不將此狀況,同妳恩師[明說]就得了。
要是妳恩師[渾不介意],又有何不可。
萬一妳恩師認為不妥,那正好[就此打消],不必再煩惱。
畢竟,交男朋友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不是麼。
康,庸字頭,妳庸人自擾喇。
其實不是怕辦公室戀情,
是不免疑慮工作上的摩擦,會帶回彼此晚上的生活裡,
目前住在一起,未來其實有想要繼續走下去...
因此剛剛看到另一位前輩說有分手跡象,
我感到很難過.......
但願一切庸人自擾,
目前比較傾向跟恩師談談,工作部門不要在同個辦公室,
或許就會比較好,畢竟真的很需要一份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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