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覺我們傳統文化中有個習慣,叫做弄虛作假。(先別急著反駁我,說你難道一輩子都沒有說過假話)。
我當然有,有時候是善意謊言,有時候是為了保護自己。但是在某些事情上面,我不喜歡作假。
一下子讓我說起是那些事情,也很為難,因為太多了,一下子很難說完全。因此我只能舉兩個最近發生的例子。
第一個例子。我有個同學,比我晚讀,意思就不管是練習還是考試,我都知道答案。某天他就來問我考試的答案。我對他說,老師看重的不是答案的對錯,而是你的思路。現在比起要個正確答案,更重要的是你的思路有沒有找對方向。
聽我這說,他不高興了,認為我沒幫他。之後也因為我沒有回答他的問題,我抱怨了幾句,他就惱羞成怒了。
第二個例子。有人寫美食推薦文,結果被人批評不能寫壞話,因為會影響商譽。其實我們都明白眾口難調的道理。東西好不好吃因人而異,只要不是太超過的話(比如下毒或者味道超越人類所能承受的範圍),有人說不錯,有人說不好吃,這是正常的反應。但是假如因為怕得罪人而說謊話那就離社會公平正義太遠了。因此只要是真實紀錄自己的感受,那就應該鼓鼓掌。
而且從長遠的角度來看,一個能接受批評不斷改進的商家,那勢必也會長久。
其實,我此時才要說本文的重點。
本文的重點就是:千萬不要得罪傷官人。因為傷官會把你的“醜事”用很美妙的方法讓天下盡知。而且她的記性很好,會記很長很長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