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leonardoe314a
那再忍4年吧
他15歲後 帶出來 請他一起打工 學業自己解決
不這樣 只會陷入2敗俱傷
他15歲後 帶出來 請他一起打工 學業自己解決
不這樣 只會陷入2敗俱傷
要忍的話要7年,營養權問題,除非父母同意轉我做監護人,那我們可以馬上走。如果這樣的話,也必提告追索。所以現在一是爸主動搬出,二是法律裁決,三是照忍7年看大家造化和友人幫忙吧,你問我,忍7年一定很不穩定,也想不到如何過。我弟18歲後,照他們現在的操手,要追索都挺困難。
編輯者: Roc720 (2015-05-18 09: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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