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于1986/4/10日﹐馬來西亞馬來亞大學醫學院醫院。我的爸媽都是結過婚的人﹐但是都離了婚。我爸爸本來有個兒子﹐就是我哥哥﹐後來他車禍死了﹐然後就和他妻子翻臉﹐接下來就做出了拋妻棄女的行為。我不清楚我大姐的年齡﹐但是她應該還讀著中學﹐他妻子沒有改嫁﹐或者也改嫁不到﹐因為我爸爸只是離開她﹐不給她生活費﹐但是始終到今天也沒有簽過離婚協議。我媽媽和他丈夫結過婚﹐不到一年就離婚了﹐我姐姐剛出生。經濟很困難。我爸爸那年40余歲﹐沒有兒子。。很懮愁﹐於是就想生多一個。然後兩個倒霉的人就相遇了。*接下來倒霉的就是我。他們做了一個協定﹐那就是生個兒子﹐然後就分一半屋子給我媽媽。*我爸爸已經有一棟雙層排屋。然後的事情就自然而然我出生了。*根據我的猜想﹐如果我是女兒。。他一定不要養。我媽媽說起她的離婚理由是因為婆媳不和。其實好象根本不是的。容我猜想﹐他們是先上車﹐後補票﹐結果男的懷疑是不是上錯了車﹐結果誤會﹐猜疑一並而來。後果一塌糊涂。沒有人會結大概一年婚就生兒女﹐也不會一生下來就離婚。
從我有意識以來﹐我爸媽就吵架﹐不是簡單的那種吵架﹐而是天翻地覆的那種﹐至少對我來說可以這麼形容。*後來這種事情發生到我身上。小時候睡不好﹐因為父母吵架太利害。不只懮心如焚﹐而且還因為吵睡不下﹐很不幸運的是﹐吵架最嚴重時刻總是在晚上。從我還沒有讀小學開始﹐就已經不斷地恐嚇我爸爸﹐說如果他不聽我媽媽的話﹐意思就是她自己﹐那麼她離開這間屋子﹐我們沒有一人有好日子過。*這事情最後也的確變成現實了。我爸爸是個很自以為是的人﹐他常常和我說他很棒﹐其實不論從任何方面來說﹐他都是一塌糊涂的人。他常說他是以不變應萬變。其實我覺得他是三緘其口﹐忍氣吞聲﹐掩耳度日。我也被逼這樣﹐因為我很早就知道我媽媽很凶。普通吵架很平常﹐但是他是要讓對方沒有好日子那種﹐與其說我小時候怕吵架﹐不如說我怕下個月的生活費在那裡。我小學成勣勉強可以很好﹐但是我很不快樂。因為我媽媽的關係﹐到最近我才知道或者這是一種精神虐待。而給我的感覺是如果她一天不做這種事情﹐她會覺得少做了一件事情。我小學很喜歡讀書﹐可能別人以為我的確喜歡讀書﹐但是其實是因為我不想理會其余東西﹐所以乾脆讀書好了。忘掉不愉快的事情。
由于常年的勞累和精神緊張﹐我的近視眼很深﹐竟然很不幸運得得到視網膜脫落。幸好到目前為止是輕微的。看了醫生﹐醫生說目前還好﹐不用動手術或者吃藥。但是我眼睛常常痛。尤其是早上﹐所以我很少早起。晚上偶而也會痛﹐痛到不能安寧。但是沒有人理解我。。
中學時候﹐覺得讀書真的很累﹐並且眼睛不好。所以成勣就退步了。結果媽媽整天罵我﹐罵到沒完沒了。*各位如果經歷我的狀況﹐就可以深切體會什麼是沒完沒了。
結果中四那年實在是早上不能去學校﹐眼睛痛的關係。只好向校長說要退學。校長說好啦﹐你看看6月如何。那時候是3月。結果我和我媽媽吵翻了。其實並不是我要吵她﹐而是她要吵我。最後她終于執行她的諾言。嘗試把我爸爸的飯碗弄碎﹐然後把我丟進感化院裡面﹐或者是監牢吧。這段時期真的苦悶到要死。
結果還上了報紙﹐成為學校知名人物。。
然後混到目前為止﹐前途茫茫﹐不知何去何從。也不懂回到學校讀書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