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龍田居士
嚴格的說是,先有後婚,但孩子出世,與結婚是同一年發生的,
若一定要區分出來,大概只差幾個月而已。
照您的命格看,您是喜歡小孩的,但女兒較有緣,而且,您天性比較樂觀,
較不會愁眉苦臉的,人生幾何? 何必死抱憂愁而入眠!
就我個人看法,兒子歸生父養,比較好,有女萬事足啊!
謝謝您!
小孩生父因為工作關係常常台灣大陸2頭跑,
他的父母也老了,所以也不可能幫忙照顧小孩,
小孩都是我在照顧,
所以小孩生父不可能有時間照顧小孩!
倘若以後會遇到結婚對象,
我會因為小孩不結婚耶!
沒辦法小孩還不到2歲是需要媽媽照顧的!
只能說我為這個小孩犧牲超多的....
這完全不是我要的生活!
編輯者: 妮妮nini (2014-05-30 10: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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