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您是1995年6月結婚, 但我看您決定結婚的年份應是1994年的甲戌, 而您轉運應是1995年5月2日, 所以看來您的結婚大運也是乙丑, 大運及流年都是財星出干, 且流年卯戌化火, 合於妻宮, 看來結婚的決定應為1994年.
對不起﹐借用潘文欽大大的從命理學看『結婚』定義﹐如下
回應:
從命理學看『結婚』定義
然而從命理的角度來看,婚姻的關係並非單單取決於一張結婚證書或離婚協議書,而是實質上的感情關係與相處,以及肉體上的接觸關係,講的白話一點,命理上所承認的婚姻關係是指:男女雙方有了肉體上的接觸,並且共同生活在一起!這就是婚姻的『起始』!
所以KK大大﹐您的看法完全附合了“潘文欽大大的從命理學看『結婚』定義;﹐利害﹗﹗﹗
編輯者: alumecna (2002-12-11 20: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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唵。啊。吽。阿弥陀佛。那。莫。部。塔。雅。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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