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再度小產, 是否應放棄, 請大師指點迷津 #1689323 - 2014-02-19 03:53:24 連鎖反應 註冊: 2009-07-14 文章數: 2635 宜休息兩年,丙年2016年懷孕,有子女,或乙年年底在懷孕,丙年生.當年文昌化科,應行,極南之地,在台灣為屏東.或墾丁.生女居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