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bonnie張
我今年已經24歲了!!!我爸還限制我不準去男友家!!!
24歲,有的人還在唸書,有的人已為人母。
24歲,具有完全行為能力,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喔!
令尊之意,為保護之意。
最好是版大男友天天送妳回家。
而非版大去男友家,感覺像倒貼。
傳統的觀念認為:
是女生"嫁"給男生,非"娶"男生。
若版大堅持要如此,日後開花結果,相處有齟齬,自已要承擔主動的結果。
(雖然目前是男女平等,但不保證版大未來的一半是否具同理心)
張貼者: bonnie張
之前要和男朋友去玩去過夜!!我爸聽到過夜兩個字就很生氣!
令尊內心認為自己待字閨中的女兒居然腦筋想著男歡女愛之事。(也許二人未發生任何事)但令尊擔心版大被人占便宜,更何況版大未說男方有無對其父母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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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美好喜悅的,在戴著有色眼鏡時,旁人的想法是無法改變的。
當烈火逐漸冷卻時,
請仔細分析彼此的動機、及對方的態度,屆時,將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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