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廿廿
我支持你,有證據就辦,不要顧及顏面!
但是為什麼用清算鬥爭的方式呢?
馬王我都不喜歡,誰贏誰輸,我都不再乎!
只是要鬥爭,就要手法好一點,不要學黑幫混混的招式,笑死人了!
但是為什麼用清算鬥爭的方式呢?
馬王我都不喜歡,誰贏誰輸,我都不再乎!
只是要鬥爭,就要手法好一點,不要學黑幫混混的招式,笑死人了!
那太讚了!總有先後順序的。先辦馬英久特別費關說案!
再辦黃世銘洩密、違法監聽!別人關說不行,自己關說違法都可以!展現守法,先辦這2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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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局只是標記---
---**行運好人生才美好**--
---八字業餘專家---
~功力大過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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