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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1635814 - 2013-07-06 03: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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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政判處無期 性侵累犯姦殺免死 恐成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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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偉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6月28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兩年前發生在雲林的葉姓國二女生遭性侵累犯林國政姦殺案,引發社會震驚,但最高法院卻以林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未來林在服刑廿五年後,可獲假釋出獄,是否會再犯、成為社會的「不定時炸彈」,引來爭議。
最高法院在判決理由中強調,林國政犯行重大,但仍可借由監獄矯正教育,導致偏差觀念,沒有判死的必要;況且,林國政服刑廿五年後,已年逾六十歲,對社會的危害性不大,改判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也解釋,依目前法令規定,林國政就算達到假釋的門檻,可提出獄申請,仍須接受醫師的專業精神評估,如果他還有再犯性侵之虞,則須在醫院接受隔離治療,甚至必須接受科技監控,不得在外趴趴走。
不過,有網友痛批,六十多歲的性侵累犯仍有犯案的可能與「能力」,法院的判決理由,背離現實,林國政獲假釋也恐再犯造成社會不幸的悲劇。  這起令人震驚的姦殺案,被害少女在校品學兼優,孝順養父母,是名乖巧女生。一百年三月十三日失蹤當天,她的表姊透過臉書、PTT等網路社群網站尋人,當時陸續引發數千名網友響應加入協尋,警方尋獲葉的屍體後,有上萬名網友關切貼文。
林被警方逮獲後,少女遭殘忍性侵棄屍的事情曝光,網友貼文量直衝五萬多則,民眾群情激憤,上網留言表達不捨與憤怒,並呼籲對凶手林國政判處死刑,彰顯公理正義。
當時,總統馬英九也透過發言人表達關切及難過之意,馬並致電法務部長與內政部長了解情況,指示全面檢討現行制度與執行過程並追究失職人員責任。法務部為此亡「狼」補牢,祭出多項補救措施,包括擴大對刑滿性侵犯實施科技監控、與縣市政府無縫接軌配套措施,避免性侵犯在空窗期再犯案。
姦殺案發生七個月後,立法院火速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案,增訂「刑後治療溯及既往」、「約會強暴」等條款,並將「刑後治療」溯及至九十五年六月卅日前犯罪期滿出獄者,經檢察官提出聲請、評估後,即可強制住院隔離,藉以填補《刑法》修法漏洞。
年輕少女生命,因政策缺失被性侵累犯奪走,她的犧牲換來政府及社會的重視,但殺她的凶手卻躲過死刑,這樣的結果,難怪讓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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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Jung chen 2013-07-04 02:04:23
Re: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Jung chen 2013-07-04 02:08:38
Re: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lostsheep 2013-07-04 05: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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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Jung chen 2013-07-06 02: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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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迷惑者 2013-07-06 03:28:43
Re: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rosana 2013-07-13 08:54:48
Re: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lifeman 2013-07-23 10: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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