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鳳入丹山給我意見,起初對於主委先生的作法不能理解,本來我認為他是錄音筆沒錄到特意找我和公司的麻煩。之後和同事討論認為他無法接受男性從事清潔的工作,最主要公司的身家調查不夠徹底,擔心會請到有案底的清潔人員,社區的範圍很大死角也很多。萬一請到有性侵前科的清潔員會造成麻煩。而且用人的部份主委本身就有決定權,物管公司派人過去不滿意可以換應該給於尊重。雖然我和這個男性清潔員處的不錯,也覺得他很熱誠。但是主委先生有偏見,他的立場和想法無法動搖。我只會在勤務日誌上記載這件事,不過還是尊重主委先生的看法。
編輯者: 李啟明 (2013-06-25 11: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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