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一般人都不會想死,為了愛情,古來雙雙殉情的也不少,這種也死得其所了。值得。
為了人身自由,為了擺脫奴役,做了抗爭成了烈士獻出生命的,也死得有價值,欽佩。
生命真不是最重要的,有很多比這個重要的,但是真的要看值得不值得。
有些媽媽,身體是不允許生小孩的,但是為了給心愛的男人生一個孩子為了有兩個人的愛情見證或者結晶或者其他,哪怕知道自己會沒命,也是照樣生了,用自己的命換一條命,值了。
有些電視劇裏面的,比如甄嬛傳裏面的,甄嬛的相好,忘記是第幾王爺了,他是寧願自己死的,他如果不死,甄嬛得死,他自己的兩個孩子也要死,雖然那時候他還不知道是他的孩子哈,不過他愛甄嬛多過自己的生命,他就是活著也是為了甄嬛,死了也為了甄嬛,死的很感人。可是最佩服的還是甄嬛,她還要活著還要好好活著,雖然活著比死了要痛苦很多。
所以,是死還是活真的看情況。個人意願,個人自由。自由最高。
我只支持類似於植物人,身體在醫學上已經死了的安樂死。
我並不支持主動性的安樂死,雖然主動性的死是可以,但只有無可奈何情況下不得已才遺憾的如此去做。
看過一個散文,裏面有寫一個優秀的學生自殺了,遺書八個字:生如夏花死如秋葉
據說是為了追求美,追求一種美的境界而如此結束生命的,面帶微笑,這也許是人生觀的一種,死——是一種美,為著追求這種極致之美,用生命做出了努力。雖然很敬仰佩服,而絕不能不會跟隨。
活著在我看來是另一種極致的美,無限的美,不可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