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artast
[quote=Bilberry]
其實重點應是這位先生是否能夠對B女士金錢來源有幫助,如果B女士本身沒工作,那倚靠的經濟來源就只能靠先生,妳問一下B女士,會否覺得先生給的家庭費用不足,或是給的龜龜毛毛、精精計較的。
其實重點應是這位先生是否能夠對B女士金錢來源有幫助,如果B女士本身沒工作,那倚靠的經濟來源就只能靠先生,妳問一下B女士,會否覺得先生給的家庭費用不足,或是給的龜龜毛毛、精精計較的。
B女士本身是做点小生意,賺到一點錢,不需依靠丈夫的支持亦可過活。其夫現在每月付一萬港元作家用,但由於B女士其中一個女兒仍在英國留學, 因此丈夫所給的家用是不夠用的。她亦需自己拿錢出來! 她丈夫每月應有三萬多的薪金,因此她認為丈夫是拿不夠家用回家的。
B女士告訢我大約在8年前她生意周轉不通,急需現金過關,在沒有通知丈夫的情況下動用了丈夫繳交信用咔費的數萬元。 其夫知道後大發雷霆還動手打她(我個人覺得男人不應打女人,這不是男子漢所為)
B女士較A女士還要剛烈,跟丈夫吵時會動手, 很可怕的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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