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9644
縣府惡整?1個半月籌百萬
哈凱部落重建路艱難 急需援助
桃園縣復興鄉哈凱部落(Hagay)的重建工作延宕已超過10年,7月16日,縣政府在復興鄉公所舉行說明會,提出縣長吳志揚上週一(7/9)所裁示的兩項重建方案;其中部落族人原本期待的「輕鋼構建築」模式,縣府要求災民每戶自行籌措40萬元、21戶合計840萬元的款項,且必須在8月底前籌措完畢,入款至「重建專戶」,對部落而言是極大的壓力。說明會上砲聲隆隆,部落族人批評,吳志揚「一個人就推翻了所有人長期協調的努力」。會上部落提出許多建議方案,不過因為說明會無法決議任何事項,代表出席的原民局副局長林日龍最後僅表示,會將意見帶回縣府,待7月底前再做確認。
縣府:「RC建築」才能作貸款擔保品,未來還不出錢可以假扣押
由於內政部《重大災害災民安置及住宅重建原則》中規範重建經費需由災民自籌至少20%,部落族人多難以自力負擔;當要進行貸款徵信時,卻又屢屢碰壁,被銀行認定為「償債能力」不足;僵硬的法規,使哈凱部落的重建不斷延宕。去年(2011)原民會訂定《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專案貸款要點》,其中規範可由主管機關(桃園縣府)代災民向中央借款支付這筆「自籌款項」,且並未規定受災戶需提具「擔保品」,但桃園縣政府卻要求,必須要在重建過程中「創造資產」,並設定其為擔保品,才願意為部落貸款。
7月9日,吳志揚主持桃園縣府重大議題會報,得出兩項方案結論,其中「方案一」就是縣政府的原方案,採「RC建築」(鋼筋混凝土)模式,按縣府提出的設計圖,一層樓,一房一廳一衛,建地面積17坪,還需扣掉樓梯預留空間與牆壁厚度,對於部落族人多為大家庭同住的生活模式而言,根本不敷使用;若要滿足族人需求、加蓋二樓,就得自行再另外籌錢,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完成;而「方案二」,則是族人過去所主張之「輕鋼構建築」模式,一樣的預算,可以直接蓋出兩層樓,並有更高的彈性讓部落規劃所需要的空間。
然而,看上去是提供兩個方案供部落選擇,其中也包含族人所期待的「輕鋼構建築」模式,但問題卻出現在重建經費方面:兩個方案皆設定在一戶預算120萬,其中50萬由中央原民會依《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補助要點》補助,30萬由地方政府從「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編列預算支出,剩下的40萬,如果採「方案一」,縣政府將按《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專案貸款要點》向原民會舉債申請貸款,後再由部落族人分期攤還;然而,若採取「方案二」,每戶40萬的差額,就須由族人自行籌措。林日龍表示,由於差額的40萬,是縣政府向中央原民會的借貸,縣政府要保障債權,必須有「可靠的擔保品」,因此,唯有採取「方案一」,也就是「RC建築」,如果未來族人還不出錢,才能將RC建材設定為抵押品,保障政府不致出現呆帳。
然而,對於多數務農、生活本不優渥的部落族人而言,一下子要拿出40萬,幾乎是不可能,部落族人戴禮娟在說明會上直言「這樣,我們真的有選擇嗎?」。究竟為何只有「RC建築」可以設定為擔保品,「輕鋼構建築」不行?林日龍說「因為輕鋼構不耐用,過幾年可能就沒價值了,如果是RC建築,就可以『創造資產』,屆時族人若沒錢還,才可以假扣押保障債權...」,至於這樣的判定是否有任何鑑定依據?他坦言,「這是縣政府按照一般的徵信概念,並沒有所依據的作業辦法」。
惡整部落?自籌經費,時間僅剩一個半月
按照縣府決議,族人除須自負高額款項,還得在1個半月之內籌款完成,情勢相當急迫。林日龍表示,縣政府的30萬元補助,是今年度以基金編列的特別預算,必須在年底前消化掉,「明年就沒辦法編了」;換句話說,如果重建工作延宕至明年,恐怕將面臨不再有地方政府補助的困境,重建之路也將更為遙遙無期。說明會上,有族人詢問,將款項募齊是否有一定的期限,卻遭林日龍反問「你覺得需要多久?」,幾經推托,縣政府才在現場開始計算招標、設計、公告等程序所需花費時間,最後推算至少需4個月的時間,因此,若族人要選擇採取「方案二」,就必須在8月底之前,籌齊一戶40萬元,21戶合計840萬元款項,入帳至「重建專戶」,從說明會的時間推算,已經只剩1個半月。
戴禮娟痛批,部落從2月份即提出希望修改設計,縣政府如果不願代為貸款,為何不半年前就告知,這樣部落還有較充裕時間能對外募款;如今只剩1個半月,簡直就是逼大家只能選擇原方案。然而,部落並沒有輕言放棄,現場立刻提出,假使將每戶建造預算降低為100萬,中央跟地方補助金額維持不變,自籌款項就可降低唯每戶20萬,共計420萬,希望能將方案內容修改,朝這個方向對外募款,努力一搏。但林日龍表示,說明會上無法做任何決議,只能將族人意見往上陳報縣政府,並承諾在7月底之前,再跟部落確認,說明會最後就這種充滿變數的情況下,草草結束。
有關於「輕鋼構建築」模式,能在總經費不變的情況下,施作出較符合部落族人需求的建物,從今年2月份即由部落方面提出,盼縣府能更改重建設計,並且主張由部落族人「協力造屋」,即可節省經費;不過,縣府在多次的協調過程中,都以「無法源依據」、「修改設計會違約」等說法駁回,甚至以「設計標已完成簽約」為由,語出「修改設計災民需自行負擔違約金」等說詞,軟硬皆施地「勸進」部落選擇原方案(方案一)。
有關「協力造屋」的部份,林日龍解釋道,一般循「協力造屋」模式的重建工程,經費來源多為民間團體募集的善款,但在哈凱部落的重建案中,由於是政府出資,受到《政府採購法》的限制,必須遵照上網公開招標、發包等機制,因此,「縣府不可能限制未來得標廠商必須配合運用族人自力建造房舍」。而有關「輕鋼構建築」,縣政府原民局產業建設科科員徐同榆表示,當初設計標示是以「RC建築」進行評選,現在要作調整,「原則上,當然應該要由受災民分攤(違約金)」,他話越說越激動,強調縣政府只是「代辦」,尊重災民意見才修改設計,「總不能好的都給災戶挑去,不好的都由縣府承擔吧!」
但話鋒一轉,徐同榆又說,總共約40萬的設計標違約金,實際上會是從「重建專戶」中縣府630萬的補助部分扣除;但究竟如此一來會不會造成「重建專戶」經費不足,或導致災民自籌款項增加?徐同榆說,多數工程都會有結餘,所以「應該不致於」;至於為何從部落2月提出建築方案,要拖延至7月中才告知必須自籌款項,讓族人彷彿被惡整一般,完全沒有充分應變時間可以對外募款?林日龍只回應「現在追究這個沒有意思。」
縣府惡整?1個半月籌百萬
哈凱部落重建路艱難 急需援助
桃園縣復興鄉哈凱部落(Hagay)的重建工作延宕已超過10年,7月16日,縣政府在復興鄉公所舉行說明會,提出縣長吳志揚上週一(7/9)所裁示的兩項重建方案;其中部落族人原本期待的「輕鋼構建築」模式,縣府要求災民每戶自行籌措40萬元、21戶合計840萬元的款項,且必須在8月底前籌措完畢,入款至「重建專戶」,對部落而言是極大的壓力。說明會上砲聲隆隆,部落族人批評,吳志揚「一個人就推翻了所有人長期協調的努力」。會上部落提出許多建議方案,不過因為說明會無法決議任何事項,代表出席的原民局副局長林日龍最後僅表示,會將意見帶回縣府,待7月底前再做確認。
縣府:「RC建築」才能作貸款擔保品,未來還不出錢可以假扣押
由於內政部《重大災害災民安置及住宅重建原則》中規範重建經費需由災民自籌至少20%,部落族人多難以自力負擔;當要進行貸款徵信時,卻又屢屢碰壁,被銀行認定為「償債能力」不足;僵硬的法規,使哈凱部落的重建不斷延宕。去年(2011)原民會訂定《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專案貸款要點》,其中規範可由主管機關(桃園縣府)代災民向中央借款支付這筆「自籌款項」,且並未規定受災戶需提具「擔保品」,但桃園縣政府卻要求,必須要在重建過程中「創造資產」,並設定其為擔保品,才願意為部落貸款。
7月9日,吳志揚主持桃園縣府重大議題會報,得出兩項方案結論,其中「方案一」就是縣政府的原方案,採「RC建築」(鋼筋混凝土)模式,按縣府提出的設計圖,一層樓,一房一廳一衛,建地面積17坪,還需扣掉樓梯預留空間與牆壁厚度,對於部落族人多為大家庭同住的生活模式而言,根本不敷使用;若要滿足族人需求、加蓋二樓,就得自行再另外籌錢,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完成;而「方案二」,則是族人過去所主張之「輕鋼構建築」模式,一樣的預算,可以直接蓋出兩層樓,並有更高的彈性讓部落規劃所需要的空間。
然而,看上去是提供兩個方案供部落選擇,其中也包含族人所期待的「輕鋼構建築」模式,但問題卻出現在重建經費方面:兩個方案皆設定在一戶預算120萬,其中50萬由中央原民會依《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補助要點》補助,30萬由地方政府從「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編列預算支出,剩下的40萬,如果採「方案一」,縣政府將按《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專案貸款要點》向原民會舉債申請貸款,後再由部落族人分期攤還;然而,若採取「方案二」,每戶40萬的差額,就須由族人自行籌措。林日龍表示,由於差額的40萬,是縣政府向中央原民會的借貸,縣政府要保障債權,必須有「可靠的擔保品」,因此,唯有採取「方案一」,也就是「RC建築」,如果未來族人還不出錢,才能將RC建材設定為抵押品,保障政府不致出現呆帳。
然而,對於多數務農、生活本不優渥的部落族人而言,一下子要拿出40萬,幾乎是不可能,部落族人戴禮娟在說明會上直言「這樣,我們真的有選擇嗎?」。究竟為何只有「RC建築」可以設定為擔保品,「輕鋼構建築」不行?林日龍說「因為輕鋼構不耐用,過幾年可能就沒價值了,如果是RC建築,就可以『創造資產』,屆時族人若沒錢還,才可以假扣押保障債權...」,至於這樣的判定是否有任何鑑定依據?他坦言,「這是縣政府按照一般的徵信概念,並沒有所依據的作業辦法」。
惡整部落?自籌經費,時間僅剩一個半月
按照縣府決議,族人除須自負高額款項,還得在1個半月之內籌款完成,情勢相當急迫。林日龍表示,縣政府的30萬元補助,是今年度以基金編列的特別預算,必須在年底前消化掉,「明年就沒辦法編了」;換句話說,如果重建工作延宕至明年,恐怕將面臨不再有地方政府補助的困境,重建之路也將更為遙遙無期。說明會上,有族人詢問,將款項募齊是否有一定的期限,卻遭林日龍反問「你覺得需要多久?」,幾經推托,縣政府才在現場開始計算招標、設計、公告等程序所需花費時間,最後推算至少需4個月的時間,因此,若族人要選擇採取「方案二」,就必須在8月底之前,籌齊一戶40萬元,21戶合計840萬元款項,入帳至「重建專戶」,從說明會的時間推算,已經只剩1個半月。
戴禮娟痛批,部落從2月份即提出希望修改設計,縣政府如果不願代為貸款,為何不半年前就告知,這樣部落還有較充裕時間能對外募款;如今只剩1個半月,簡直就是逼大家只能選擇原方案。然而,部落並沒有輕言放棄,現場立刻提出,假使將每戶建造預算降低為100萬,中央跟地方補助金額維持不變,自籌款項就可降低唯每戶20萬,共計420萬,希望能將方案內容修改,朝這個方向對外募款,努力一搏。但林日龍表示,說明會上無法做任何決議,只能將族人意見往上陳報縣政府,並承諾在7月底之前,再跟部落確認,說明會最後就這種充滿變數的情況下,草草結束。
有關於「輕鋼構建築」模式,能在總經費不變的情況下,施作出較符合部落族人需求的建物,從今年2月份即由部落方面提出,盼縣府能更改重建設計,並且主張由部落族人「協力造屋」,即可節省經費;不過,縣府在多次的協調過程中,都以「無法源依據」、「修改設計會違約」等說法駁回,甚至以「設計標已完成簽約」為由,語出「修改設計災民需自行負擔違約金」等說詞,軟硬皆施地「勸進」部落選擇原方案(方案一)。
有關「協力造屋」的部份,林日龍解釋道,一般循「協力造屋」模式的重建工程,經費來源多為民間團體募集的善款,但在哈凱部落的重建案中,由於是政府出資,受到《政府採購法》的限制,必須遵照上網公開招標、發包等機制,因此,「縣府不可能限制未來得標廠商必須配合運用族人自力建造房舍」。而有關「輕鋼構建築」,縣政府原民局產業建設科科員徐同榆表示,當初設計標示是以「RC建築」進行評選,現在要作調整,「原則上,當然應該要由受災民分攤(違約金)」,他話越說越激動,強調縣政府只是「代辦」,尊重災民意見才修改設計,「總不能好的都給災戶挑去,不好的都由縣府承擔吧!」
但話鋒一轉,徐同榆又說,總共約40萬的設計標違約金,實際上會是從「重建專戶」中縣府630萬的補助部分扣除;但究竟如此一來會不會造成「重建專戶」經費不足,或導致災民自籌款項增加?徐同榆說,多數工程都會有結餘,所以「應該不致於」;至於為何從部落2月提出建築方案,要拖延至7月中才告知必須自籌款項,讓族人彷彿被惡整一般,完全沒有充分應變時間可以對外募款?林日龍只回應「現在追究這個沒有意思。」
編輯者: 牡丹啼鳥 (2012-07-19 16:37:39)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