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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雖窮天地之理.但仍不能奪天地之造化???
若能奪天地之造化的話,那何需算命?
若不能奪天地之造化的話,那造命之言又有何據?
命理是"窮"天地之理,而並非是在"盡"天地之理;
於是數可以窮,但是不可以盡!若能盡演其數,那麼就沒有窮其數的必要!
窮與盡兩者之義大不同!
二者方向沒有去搞懂,那麼只會一直在想著如何讓命理術如何如何地鉅細糜遺地
闡釋人之一生的演繹!說明白一點,就是離不開命理術的思維!那麼究竟是命理術在準其
人呢?還是人在準其命理術呢?
想奪天地之造化,那是本末倒置的顛倒想法!
天大,地大,人亦大!天地生萬物,人亦是萬物其中之一,如何妄心去奪其天地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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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大事.歸屬劫數.已超越命理範圍???
生死大事與劫數是兩者不同的;
數中有劫,有可脫與不可脫之分;
可脫與不可脫劫之分,先撇開陰德福報之說,仍有些許地未定的部分,是不能百分百地肯定!就如同數不可以盡,但可以窮的道理是一樣的,否則是違背陰陽法則的!
命理範圍可以算出生死之數,但是與生死之實是兩者截然不同的!
不是算出生死之數,就來認定其生死之實!觀念上差之毫釐,卻失之千里,已失命理術存在之原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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