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本人申請調解的不是嗎?自己申請又不去?你不去調解會就開不成了,本人未到就沒什麼好調解了,因為勞工局不代表任何人的立場,不可能幫你說話,也不可能代表你合資方調解任何事,要違約的人是你,把公司人馬叫到勞工局自己又不出席也是你,還希望資方如何看待你的誠信?你到頭來不只是白忙一場,還得罪所有人。
再者,你的勞動契約若沒有勞基法法定解約條件,你和資方就必須遵守,除非資方同意解約。
如果因為提前解約造成資方損害,資方依法有權利要求賠償。
這麼困難的處境是你自己造成的,唯一補救的方法,就是在調解會上誠懇的請求資方能夠在不賠償狀況下,在找到人替補後、辦完完整交接離職。調解會有沒有利要看你自己拿出多少誠意與資方協調,所以你應該成熟的面對,不要再想著不出席這種逃避的想法了。
再者,你的勞動契約若沒有勞基法法定解約條件,你和資方就必須遵守,除非資方同意解約。
如果因為提前解約造成資方損害,資方依法有權利要求賠償。
這麼困難的處境是你自己造成的,唯一補救的方法,就是在調解會上誠懇的請求資方能夠在不賠償狀況下,在找到人替補後、辦完完整交接離職。調解會有沒有利要看你自己拿出多少誠意與資方協調,所以你應該成熟的面對,不要再想著不出席這種逃避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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