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說沒有。觀乎我家的財政狀況,他們說的似乎是事實。
嚴格來說,08年外婆過世之後,我本來會入住她的房子(因為從小時候開始就與她同住,她過世之後我本打算繼續在那單位住下去)後來因種種原因,我還是搬回家與父母同住。那所房子屬政府樓宇,所以丟空一年後就無條件交還給予政府。
其實那間屋算不上是私人擁有,所以不知這件事算不算是贈屋?
嚴格來說,08年外婆過世之後,我本來會入住她的房子(因為從小時候開始就與她同住,她過世之後我本打算繼續在那單位住下去)後來因種種原因,我還是搬回家與父母同住。那所房子屬政府樓宇,所以丟空一年後就無條件交還給予政府。
其實那間屋算不上是私人擁有,所以不知這件事算不算是贈屋?
編輯者: iFean (2010-06-09 0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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