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開稀奶餓死3月大女 領綜援 有錢買煙無錢買奶粉
(明報)2010年5月12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每月領取5200元綜援 的同居男女,用數百元買煙卻聲稱不夠錢買奶粉予初生女兒,每月「糧尾」不但以開稀奶粉餵女,更以無錢替女兒申領出世紙為由,未有帶女兒往健康院檢查,結果將出生只3個月、沒有名字的女兒活生生餓死,法醫指女嬰身體沒有半點脂肪、內臟萎縮,體重僅及同齡女嬰的一半。
父母認誤殺候判
女嬰父親黃子聰(22歲)及母親張寶珊(31歲)昨在高院承認誤殺罪,指他們於去年6月26日在天水圍 俊宏軒的寓所內非法殺死沒有名字的女嬰。法官質疑若當局能及早到兩被告的家中探訪,或能救回女嬰。兩被告則透露,在女嬰死前一個月曾致電社署 求助,惟社工指有關她的檔案已處理完畢,沒有再作跟進。(詳見另稿)
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其間領取兩人的背景及精神報告,另索取張的醫療報告,兩人須還押候判。
案情透露,兩被告自2006年同居,案發時除了本案女嬰,還與2歲兒子同住,女嬰於去年3月7日屯門醫院 出生,健康正常,出生時2.89千克(約6.35磅)。
控方指張自2001年開始領綜援,黃則於女兒出生後失業,但未有與女兒一起申領綜援,故一家四口僅靠張與兒子共5200元綜援過活。去年6月26日黃報警指3個月大的女兒在家中昏迷,送院時女嬰已沒有呼吸脈搏,送院後證實死亡。由於女嬰當時體重僅2.68千克(約5.89磅),比出生時還要輕磅,體重亦屬過輕,警方即時將兩人拘捕。
體內沒脂肪 不足6磅
法醫替女嬰驗屍後發現,女嬰眼球萎縮,體重僅及同齡女嬰的一半,剖屍後更發現女嬰皮下及包圍內臟的脂肪幾近消失,除了腦外,女嬰的心、肝、脾、腎及胸腺等重量均輕於同齡女嬰,其中胸腺的重量僅及同齡約三成,女嬰死因是餓死。
警誡下黃透露,由於女友生產後患肺萎縮及哮喘 ,故由他主力負責照顧女嬰飲食及洗澡,由於經濟困難,他承認明知會影響女兒健康,但仍在4月底開始,逢月底將奶粉開稀給女兒飲用。另外,他又以無錢為由,未有替女兒領出世紙,亦因此沒有帶女兒往健康院作檢查及注射疫苗。
稱無錢 未領出世紙改名
黃又承認發現女兒日漸消瘦,並在6月10日發現女兒體重明顯下降,跟張商量後,決定在6月30日領得新一期的綜援金後始替女兒領出世紙及求醫。黃指每月他會以400元買奶粉,其餘則用於買尿片、食物等生活開支,亦會用200至300元買煙。張亦透露綜援金不夠一家開支,每月要向朋友借錢應付。
【案件編號﹕HCCC47/10】
以上就是最近發生的新聞。到底是「結婚」重要,還是「有承擔感、能好好互相照顧對方及兒女,才組織家庭」重要哩?
若是單親(無論只是父方或母方),但能努力照顧小孩,又有什麼做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