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寒梅劍幻雪
頂頂頂!這句話正好印證了古今往來許多語言解析大師啊
感謝指教。
感謝這兩位的廢言,使我更加認清什麼叫做語言暴力。
綜觀社會現象,兩派人馬爭論不休時,只有少數能「以理服人」,「就事論事」;
而大部分的人,「為反對而反對」,從未「依事而論」,為世人所鄙,
其為社會進步之障礙,濫用言論自由,是一種「變相的言論自由」。
其中更加被人看不起的,就是那種心中無定見,「應聲附和」的小跟班。
不同意,請舉證,請以理服人,
口出妄言,只會顯出你自身的鄙陋,謝謝。
編輯者: Wilson 韋爾生 (2010-05-08 15:05:20)
編輯這篇文章的原因: 引言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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