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謝您願意幫小弟分析
以下會如實反饋
1.媽媽嫁2次, 愈嫁愈得財, 應有其他兄弟姊妹, 但不是跟你一家/不是一起住母親跟父親印象中在我8-9歲的時候離婚,母親與繼父有生一個女兒,小我13歲
所以母親再婚應當是我12歲左右的事情。
越嫁越得財.一開始是這樣沒錯,繼父是做工程的,經濟狀況不錯,但好景不常,聽說繼父簽六合彩之類的輸了不少錢,現在工程也沒做了,在友人的工廠上班(也是跟建築金屬業有關)
在我國2的時候,因跟父親再娶的繼母不和,所以是住在外公家,直至國中畢業後才跟
媽媽、繼父、以及妹妹同住,當時經濟狀況就不太好,我的學費也湊出來,因此當時沒有繼續唸書。
兄弟姊妹方面,有一個小我八歲的弟弟,一個同父異母的妹妹,一個同母異父的妹妹。
2. 大學/大專勉強畢業沒有大學大專畢業,服兵役8個月,因病辦理停役,停役之後才去申請商專的補校唸
成績算不錯,但第二年就休學了。
3. 愛賭博投資, 女友你不缺, 想有就有個人不愛賭博,也少賭,曾經在賭場工作過,但對賭依然沒興趣。小時候曾經目睹外婆因在外賭博欠債,被外公修理一頓,自己一直以為這是我對賭沒興趣的原因
女友方面,是不缺,跟現任女友在一起之前有過7個月空窗期。
4. 你說2003年家中急需錢, 因為家中要維修當時在大陸工作,薪水算不錯,第一次主動匯錢給繼父,之後都是他開口跟我借錢
但母親也是在我放假回台灣之後才知道,因此猜測跟家中維修無關
5. 2005年吃官司是因為自己的車子撞到了其他人, 要你賠醫藥費吃官司是因為當時跟朋友時常在賭場出入,朋友想介入賭場週邊賺錢,
所以跟車禍無關,不過當時因為些糾紛,有打傷賭場內的工作人員,所以有陪醫藥費
這件事。
6. 2007,2008年沒什麼事做嚴格說起來是沒什麼事做,07年有短暫作過兩個月的工作,因工作非正當性質,也有惹上官司,但因這工作,也賺了一點錢。
補充一下官司牽連至今。
7. 2009年你和女友搬了出去住, 不過破財也多了03年在大陸工作
04年回台灣後暫住朋友家中
05年搬回自家的房子(但母親與繼父在別處租屋),
06年因母親將房子變賣,只好在外租屋
07年租約到期又換住所,07年10月份在大陸住了兩個月,11月回台灣
回台灣之後至今一直都是租房子
所以應該是從06年開始就算是和女友搬出去住了
8. 2010年你會有工作做的, 都是些辛苦跑動的工作
未知,但我會回來反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