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町町
驚驚大師 我又哭了啦 這件事沒辦法帶火雞去燒
我被告網路妨礙名譽
下星期二要出庭
告我的是命理網這個人
http://destiny.xfiles.to/ubbthreads/ubbthreads.php/users/19715
http://destiny.xfiles.to/ubbthreads/ubbthreads.php/users/32829

編輯者: 唬爛大師 (2009-11-13 04:43:5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對我沒好處的知識不學。
對我沒有利益的事不做。
對我沒幫助的朋友不交。
對我沒好處的知識不學。
對我沒有利益的事不做。
對我沒幫助的朋友不交。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