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81年7月29日 上午11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之間
2. 香港
3.
2009年10月19日 下午1點26分剛好到達中醫診所門前 (根據手機時間)
2009年10月21日 下午7時02分 在火車上發短訊給另一半(根據手機的記錄時間)
2009年10月22日 下午1點32分 在公司刪除了放在電子郵件的垃圾郵件 (根據手機時間)
謝謝大師!
2. 香港
3.
2009年10月19日 下午1點26分剛好到達中醫診所門前 (根據手機時間)
2009年10月21日 下午7時02分 在火車上發短訊給另一半(根據手機的記錄時間)
2009年10月22日 下午1點32分 在公司刪除了放在電子郵件的垃圾郵件 (根據手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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