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rblin
回應:
星期二,官員逮到機會,拿出麻醉槍,對著他開了四槍,槍槍命中。但是,麻醉劑對他絲毫沒用。
敢情這隻豬抽大麻的,不然怎麼中了四槍麻醉槍還可以不用倒下去?
美國
美國目前有11個州允許為了醫療目的擁有和使用大麻。
然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Gonzales v. Raich一案的判決中
認為《聯邦列管物質法案》(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中包括大麻是符合憲法的
因而非醫療研究人員佔有大麻產品屬於違反聯邦法律。以前的United States v. Oakland Cannabis Buyers Cooperative判決也是一樣,法庭以8-0認定醫用大麻不能算作特例
違反1類管製藥品的規定, 這兩個決定導致聯邦法律和各州法律的不一致。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