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我們的人都知道在這十年婚姻當中我是怎麼過的,我在他窮苦潦倒時不離不棄,弄到我爸警告我不要再做些傻事。 如果說現實生活都沒壓力,那叫天堂,不屬於人間範疇;如果說我遇到問題都不能跟自己枕邊人抱怨,只能眼淚往肚裡吞,那麼為什麼必須讓"1+1<2"呢? 結婚的意義就是男女兩人能夠共同分享生命喜樂,分擔無常苦痛,不是嗎?!
朋友要我跟公公說這件事,他們覺得這樣可以保護到我,但是我不打算這麼做,就像各位說的,我怕事情越弄越糟,而且整件事情的主角該自己解決,我應該讓他們一家人自己解決才是,不該不智的強行介入。
會上來問事,除了把先前問命做一個交代,這樣也許我的資料可以給各位一個參考依據,我也希望一些super power的支持,因為我心裡很"虛無飄渺",非常的不踏實,畢竟因為先生要當和尚而離婚的女人很少,至少我從沒遇過。
而關於桃花,未來我不知道,但是我活到這個歲數,桃花是與我無緣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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