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不予不取
有一年暑假,孩子們要蒐集植物標本及昆蟲標本,這是學校所規定的作業,不能不繳,所以,我們夫婦只好撥出三天時間,陪孩子們到墾丁公園。
我們先到管理處去辦手續,並要求孩子們向管理處的伯伯們說清楚他們打算要採哪些植物,要撿什麼昆蟲標本,因為沒有經過管理處的同意,我們什麼也不能碰、不能拿、不能採、不能揀、不能抓。
孩子們都還聽話,只是他們覺得別人的爸爸媽媽都沒有這般麻煩,為什麼我們家總是特別嚴格呢?
我們告訴孩子們,這叫:「不予不取」,舉凡不是自己可以做主的任何事事物物,都一定要先經過對方主人的同意,才能看、才能聽、才能動、才能碰或拿、或取用。否則便是偷、便是搶。這會造成一生洗不乾淨的汙點,而且會損福折壽。
我們全家沿著林蔭小徑,手牽著手,一邊觀賞大自然景色,一邊撿拾遊客們所攀折落地的植物枝葉,也順便尋找草叢間已經死了的昆蟲,我們夫妻倆都虔信宗教,堅決反對傷害大自然的一草一木,或大小動物。
我們要求孩子們,除非真的萬分不得已,絕對不採摘任何活生生的花或草或樹葉,畢竟一旦被採摘,這花草樹葉便從此離開母體而死了,也從此再也沒有人可以觀賞道它的美了,這樣不是太殘忍,太自私了嗎?
特別是昆蟲,牠有家、有父母、有兒女、也有兄弟姊妹,當牠不小心被人抓走了,牠一定不會有活命的機會,也一定不能再和牠的親人相聚了,這多可憐呀!將心比心,牠也是有血、有肉、有靈性的動物呀!牠不也是人嗎?我們蒐集標本,只是一時好玩而已,但對這些昆蟲兄弟姊妹,卻是生死存亡的大事。您說不是嗎?
孩子們所打算採集的標本,也些植物是老師所硬性規定的,當我們真的無法找到掉落地上的枝葉時,我們只好請求樹爺爺給孩子們幾片葉子吧。我們教孩子們先跪在樹爺爺面前,用兩枚十元硬幣來擲筊,以徵詢樹爺爺的意思。
我自己總是很恭敬地代表孩子們向樹爺爺稟明清楚我是誰,還有孩子的名字,並不厭其煩地讓樹爺爺瞭解我們要它的什麼,以及到底要拿來做什麼。
回程,我們又到管理處,把所撿拾的,和所採所摘的,一一請管理處檢查,並請他們同意,然後再小心地收存到旅行包裡。
這些年,孩子們一天天懂事,對我們的抗議,也越來越少。他們知道「不予不取」的戒律,也其深遠的意義和影響。現在,孩子們更時時處處地檢點自己的一言一行,只要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的東西,絕對不敢碰,不敢動,更不敢拿。又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的事,也絕對不敢看,不敢竊聽,更不敢過問。我們這些孩子,已經知道自己當守的分寸,也知道對人當有的尊重。
很多親朋戚友,對我們一家大大小小幾十年來,能這般平安平靜,這般幸運幸福,都很驚異。我則一再告訴他們,不侵犯別人的,才不會被別人所侵犯。即使細菌或各種病,也必不敢不經過您的同意,而擅自侵入您的身體,而侵害您的健康,僅只這一點,您的不予不取,就十分值回票價了。
我因擔任公職,經常到各地出差,打擊罪犯,家人和好友,都很掛念我這罹患有嚴重貧血絕症的軟弱身體,而我的長官部屬更放不下心一個這麼搖搖欲墬的軟弱女子奔走陌生窮鄉僻壤的安全,但我都很誠摯地告訴他們,一個恪遵不予不取戒律的修行人,別人也必對她不予不取,不會有未經她同意的突發性侵害或意外災變。
直到退休,我所到之處,大家都很尊重我,很尊敬我,無論大小事,都很呵護我。我的病,如果發作的時間與地點,遠離可能的醫療急救機會,那我早已成為不省人事的植物人了。但從小到大,甚至今日已是六十多歲的老人,儘管我的病不斷發作再發作,可說不計其數,然而,幾乎沒有一次是在沒有辦法急救的荒郊曠野或沒有人會發現的孤單場所。我的命是不予不取所一點一滴努力來的。
師父說:「對一個不予不取的人,除非經過她本人同意,誰也無法取她的命,無法叫她死。」
我這樣地教育我的子女,也這樣地教導我的學生,而受益最多的,卻是我自己。
但願各位讀者,也能從此不予不取,成為有為有守的正人君子,而不再有任何您所不同一的災難、禍害或病苦,強加在您的身上或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