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元首第一人! 陳水扁聲押
我國史上第一位卸任元首遭聲押,這是特偵組第五度傳喚陳水扁,近7個小時訊問後,認為他涉及貪污、洗錢和偽造文書等重罪,而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而且陳水扁沒受到任何禮遇,同樣銬上手銬坐上偵防車,只不過上車前,他高喊司法迫害等16個字後,被移往法院召開羈押庭。
上車前一刻,陳水扁高舉雙手秀出手銬,大喊司法迫害等16個字,這是我國史上第一位卸任元首,遭檢察官聲押。
再看一次,陳水扁舉高手,吶喊的這一刻,左右法警輕推著他,示意請他上車,甚至還替他護住頭部,擔心撞到,而陳水扁則是一副從容就義的模樣,依照正常聲押程序,坐上特偵組的偵防車,在法警戒護下,離開特偵組。
基於對卸任元首的維安顧慮,從特偵組到台北地院將近2公里的過程,仍舊有警用重機、警車和國安局隨扈的BMW大七戒護,沿途也有上百名警力待命。
短短10分鐘後,車隊進入台北地院的囚車道,維安人員在車門旁待命,但法警卻關上鐵門,沒讓鏡頭拍到陳水扁下車的那一刻,不過台北地院的白版上,卻是清楚寫下了陳水扁的名字跟貪污罪行,等待庭訊的召開。
而這次為求審慎,台北地院特別組成五名法官的特別合議庭,而聲請羈押的特偵組是從上午9:43分,到下午4:32分,前後偵訊了近7個小時,依照手中的卷證和陳水扁的供詞,認為他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職務之便詐領財物,侵占公有財物,和利用職務之便收賄,以及洗錢防制法,和刑法偽造文書等五大罪行,同時有串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押陳水扁。
而11月11日,下午4:32分,也成了我國司法史上,最震撼的時刻!
附加檔案
編輯者: 奕榕 (2008-11-11 12: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