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附於文後,簡單一句話,請問我的用神是何?程式告訴我的是:
身強 (印比皆強), 建議以食傷為用神,財星次之,官殺又次之。
之前我己把我的八字 post 出來問轉業的問題。後來我自己試著去研究它,在進入八字的領域裡,發現用神是最重要的,但是用神的取捨又沒有一定的法則。以我的看法,日主丁火生於戌月,本就是身弱,但有二個甲干(印)相依生我,又有日支巳火刧財相助,好似反而身強。不過話還沒說完...地支又有辰戊二個土泄日主,年干一己土泄主,而且如果考慮年月支甲己相合為土,實應去一甲印。
經查各天干在戌月的旺度都相同,所以如果用數人頭的方式,應該是
扶我者 1印(甲)+1比(已)=2票,
抑我者為 2土(辰戌)+1金(酉)=3票。
我的用神應該是扶我的才對吧,好像不是食傷吧?不知我的分析到底那裡有問題?
時常看到古文經典中出現 "不可執一而論" 之類的話,又不知應執何而論?對於這種沒有定量分析基礎的學理,實在不知如何下手。如果真的是要經驗法則,那我經驗不夠,還請各位高手直接告訴我答案。
還有明年將行完庚午大運,後年始行己巳大運,請問後年開始的大運是更好還是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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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 1969年10月 9日 7時 0分 0.0秒 性別:男性
地點: GMT時差: 480分鐘
東經: 121度31分 0.0秒 北緯:25度 3分 0.0秒
換日:子初換日
子正是:太陽過天底
時辰劃分:日過天頂天底平均切分
時 日 月 年 大運(虛歲)
柱 柱 柱 柱 1 → 11 癸酉
: : : : 11 → 21 壬申
正 正 食 21 → 31 辛未
印 印 神 31 → 42 庚午
甲 丁 甲 己 42 → 52 己巳
辰 巳 戌 酉 52 → 62 戊辰
癸乙戊 庚戊丙 丁辛戊 辛 62 → 72 丁卯
七偏傷 正傷劫 比偏傷 偏 72 → 82 丙寅
殺印官 財官財 肩財官 財 82 → 91 乙丑
82 72 62 52 42 31 21 11 1
偏 劫 比 傷 食 正 偏 正 七
印 財 肩 官 神 財 財 官 殺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辛癸己 戊丙甲 乙 癸乙戊 庚戊丙 己丁 乙丁己 戊壬庚 辛
偏七食 傷劫正 偏 七偏傷 正傷劫 食比 偏比食 傷正正 偏
財殺神 官財印 印 殺印官 財官財 神肩 印肩神 官官財 財
寒露:西元 1969年10月08日 19時16分 38.97秒
立冬:西元 1969年11月07日 22時11分 19.37秒
用神:身強 (印比皆強), 建議以食傷為用神,財星次之,官殺又次之。 用 己丑未辛酉 優於用 戊辰戌庚申。如果八字中有己透干,且支藏有根,可優先考慮為用神。此八字喜土金運,忌木火運。
批命: 月戌時辰,雜氣逢沖則愈旺,而戌中一點丁火,不免為辰中癸水所傷,丁比有損,日元自弱,妙有甲印透干,坐下辰土餘氣,印綬得根,即可引生衰丁,滴天髓云,如有嫡母,可秋可冬,如地支復見寅巳等字,尤屬蒂固根深矣。
論火:秋月之火,性息體和,得木生則有復明之慶。遇水剋難免隕滅之災。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損傷其勢。火見火以光輝,縱疊見而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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