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騙人布
傷官...偏財為忌
所以
做生意當然是可以
只不過可能跟上班賺的差不多ㄅ
承蒙前輩的一再關照,敝人先行拜謝,再行請教先進:
1、傷官(午)與偏財(己)為忌的緣由為何呢?又何以取甲木為用呢?
2、做生意是小弟的志趣,但若過份執拗,就顯得偏執而容不下其他的建言,所以做生意只是小弟的人生選項之一,雖然心所嚮往,卻也不是必然的結果。就業的風險在於受制於人,能力與職稱不必然是等號關係,就如同彼得原理所述,一個人終究會擢升到其個人能力所無法負擔的職務上,而能力與職稱也不見得是就業生涯的保障,這也是敝人想嚐試創業的一個緣由。當然創業的風險更是無須贅言,如果創業與就業的待遇一般時,有必要創業嗎?如果創業的回收期優於就業時,又該創業嗎?現在與現在比較,現在與未來比較,未來與未來比較,這種看似有選擇的選擇,不也正是一種人生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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