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新聞之後真的覺得很同情她,因為她個性直有話直說,所以媒體就故意挑臖她也就很容易的得到想要的新聞畫面
但是新聞記者真的有權利這樣像是追補犯人一樣的追蹤一個平凡的家庭主婦嗎?
我想陳幸予最大的罪就是她是阿扁的女兒吧
但是比起陳家其它的人來說,她既沒有炒股票也沒有做犯法的事情
或許過去有點利用特權找特勤人員做私人的事情
但是我想應該這樣做的不止她一個吧?
和其它家庭成員比起來她應該算是她們家唯一有在認真工作的上班族
為什麼媒體要這樣無窮無盡的騷擾一個人的生活?
人民有知的權利
但是難道一個非公眾人物沒有寧靜過日子的權利
沒有保護自己隱私權的權利
被無限上綱的"知的權利"根本就是醜陋的愛偷窺的人心的變形怪獸
像是吸血鬼一樣的靠剝削別人的隱私和自尊獲取利益
什麼時後這個社會才懂得真正的尊重別人
給予別人合理的生存空間
而不是每個人都把手上的小小權利極盡所能的放大和濫用???
從這一點看起來台灣根本就是一個不文明不懂得尊重別人沒有法治的貪婪的嗜血的自私社會
什麼時後台灣人才會懂得尊重別人的權利就像他們愛惜自己的家人一樣
什麼時後才會學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
而不是"視情況的使用法律"或是"隨自己的方便去解釋法律"
當然她也是擔了他家的共業
但是台灣人能不能文明一點?不要這麼惡形惡狀的去滿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