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很討厭投機,1997同時發生一件事,因這緣故而觸動投機的心態。
針對你曾經走過的1997年
回福大,
記得1997那年,因信任關係所以選擇離開舊的東家。
之後年中應舊東家的邀約遠赴大陸投資(以技術方式入股)!
前去大陸時,剛好和舊女友分手之後在大陸酒店結識大陸女友。
因其文化水平不高,所以後來我要她繼續去唸書,供應學費和給予其生活零用金。
同年因合資案破滅,我則返台。
返台之後,找到新的東家!
當時老闆為能讓我安心工作(因為,我想找大陸的工作),所以他在正常薪水外。
額外再給予我一筆費用及每月固定幫我匯款零用金給予大陸女友。
額外墊付的情況維持一年,後因故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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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引致投機的緣故,在於前女友所說的話。
她說:
我來自鄉下,將來肯定需要買房子和買車子;而她除了人長的好看外,其他的都不會。
和我在一起,她覺得生活的壓力很大;我一離開她的身邊她就很沒安全感,尤其我又很想去大陸發展事業。後來,她和一個田轎仔開始交往;之後,我便自行離開她。
這是投機的誘因,一個不甘願服輸的心態。
後來,同學介紹空中交易(丙墊)。
適時新產品也剛好完成,時間特多;想研究看看也好。
之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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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自嘲自己是打不死的蟑螂。
那時同學幫我操作(我只說一句好),三天就虧損60萬(當時的我不吃不喝得工作一年才能還!

);
之後就開始永無寧日的投機之心,有得有失都不感覺痛和癢,直到2006年再度認賠後才將其斷除!

有時候我很佩服我自己,在父母、兄弟、朋友都無法幫助之下我竟然還好好的活著。
先說到這,要整理準備返台了。
過年期間,有空再上來回應給參予的大大!在這,跟您們說聲:新年快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