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大這個個案確實值得同情,如果我是終審大法官,肯定判其無罪.
但是潘大討論的是道德上的有沒有罪吧,所以要推敲一下.
確實很多妓女都是生活所逼,賣身救父救夫的比比皆是,令人同情欲哭無淚.但是也有更多的是好吃懶做、追求通過不勞而獲迅速發財.
如果是生活所逼,那麼罪在於政府對人民生活保障的缺失.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那麼道德上肯定有罪.
前幾天算過一個小姐的命,看其印綬得力,第一句話就是鼓勵其去讀書參加技能培訓,通過讀書能夠挽救命運一二.
人生有種種無奈,職業的改變更是萬般困難.潘大能夠由執業命理師轉為白領管理,而如果要讓我改行不算命,那是很難,所以潘大比我厲害多了.
同樣的,潘大所說的這位性工作者,想必人生當中有很多可以轉職業機會而轉不了.所以,某種程度上說定罪也是對她好,如果不強制用法律手段幫她改行,那麼她只能一條死路走到底.
前些日子,香港的報紙就報道過,75歲的老人還站街接客,讀罷唏噓萬分.

所以,這個角度看問題,我反而支持黃大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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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75歲老婦賣淫被控告
(聯合早報網訊)香港《太陽報》報道,香港警方早前一次掃黃行動中,竟然拘捕一名七十五歲的高齡流鶯,她隨身帶備一支潤滑劑,當日與一名六十六歲老嫖客議價後以二十元賤價提供性服務,她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獲準保釋候判。有深水區議員首次聽聞有如此高齡流鶯,感覺悲涼,會設法與社工聯絡她提供協助。
女被告吳惠勤(七十五歲)是上海人。案情指出,今年三月二十九日警方一項掃黃行動中,發現她及一名男子蔡慶恩(六十六歲)正從元州街一幢大廈一樓的單位離開,警員上前查問二人,調查後發現,吳惠勤同日下午二時許,在深水北河騠P元州街交界「兜客」,向蔡開價二十元向他提供性服務,二人隨即上樓進行交易。
警方後來在吳惠勤的手袋中搜出一支潤滑劑,她並向警方交出該次性交易賺取的二十元肉金,警誡下她又承認兜客。控方透露,被告吳惠勤過往有四次刑事紀錄,最近一次已經是一九八三年,當時她在南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無牌經營按摩院罪成,罰款一千元。不過,吳惠勤否認有上述案底紀錄,堅稱自己並非黑社會及無案底。
沒有延聘法律代表的吳惠勤,昨日自行求情時表示,目前靠每月三千元綜援金維生,但不敷應用,當被問及家庭背景時,她有所回避,只表示「同觀音菩薩住」,她又求情說:「放我算喇,我唔『勾佬』咪得羅。」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四日,待索閱其感化官報告後判刑,期間準她以現金二百元保釋。
吳惠勤在法庭外又改口,聲言當日她在街上閑逛,突然有人從後面拍她的膊頭,轉身發現是認識了十多年的老朋友蔡慶恩,二人於是上樓「坐」,她堅稱「褲都未除差人就上查」,強調二人並沒有性交,當時亦沒有把潤滑劑放在手袋,但是當記者進一步問及其家人時,她便不願多談,掩面急步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