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謂社會風氣﹐所謂法律﹐因時﹐因地﹐而又不同。
我的意思也是 社會能夠自然進化 法律也會隨之修正
但有了宗教 並不見好 反而見壞
宗教的黑手伸進來 即使宣說的都是行善 到底影響是好是壞
宗教殺人 也會說 上帝的榮光 來淨化罪惡
假設沒有宗教 發生九二一
應該是政府撥款 濟助 如果有了貪污 民眾的怒吼會隨之淹沒
有了宗教 有了是非善惡終有報
首先 政府不會考慮儲備太多 福利準備 的餘裕
其次 慈濟善款 非常多 就會有人上下其手
本來應該存在的民眾怒吼聲音 因為善惡報應 的存在 而減弱 或不聞不問
宗教的善惡報應 是不應該『存在』的 應該是處於某種 『不存在』的情狀
(或者用形而上 形而下 來定義 但形上形下的觀念中西哲學中有些混淆不一致)
如此世間正常的道德 法律 人情 才能有健康的調適機會
宗教就好像將人間世當作 溫室的花朵
對於病蟲害 對於生命力 都以人為來干涉
物競天擇 適者生存 生命力自行尋找出路 等等社會自適應變化
都因為宗教存在 而減弱
>> 伊朗法律﹐女人被強姦自衛﹐也是犯法﹐處死刑。
這件事我知道,前一陣子有人到處貼一篇 伊朗選美皇后的文章
這也是宗教的作用 阿拉伯國家可以取四個老婆 也是跟回教有關
按照現代法制發展情況 不應該在出現類似的事
由於宗教 使社會進化、法制延遲了許多
回應:
天道沒有所謂的善惡﹐是非﹐道德。那是人們為了人與人相處方便而訂立的遵循規範。照Melinda 說﹐因果是宇宙自然界的定律。那我覺得因果在本質上是不與人們所謂的善惡﹐是非﹐道德﹐而硬性結合的。
老是看到人家說種善因得善果。這個世界不是只有黑白二色。灰色地帶越拉越寬。社會也越來越精於表象的經營。有的時候﹐人是在沒有選擇余地而作不得不做的善事﹐到最後卻成了惡果。
感覺上﹐因果只是很現實﹐很基本的種瓜得瓜。但這個瓜不是人們所想的善惡﹐是非﹐道德的瓜。
斯是心言矣 